期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推动“阳光权力”

2010年03月30日 13:46   来源:荆楚网   陈谊军

  国务院3月23日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防治腐败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3月29日,《京华时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同时,他还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我们从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所透露出来的信号可以明白:其实今年廉政工作的部署就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回应,就是继续深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让政府工作真正的在人民“批评”与“监督”中进步,就是要让权力充分的“阳光”运行。

  我们应该感受得到,“防治腐败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这是一针见血的话。因为我们都知道,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而权力失去了监督的话,最容易导致腐败,最容易让腐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失去信心。这些,无疑阻碍着政府工作的顺利推进,无疑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与地位。

  同时,我们也应该感受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这既是防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需要,更是对领导干部“阳光权力”运行的规范,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只有把报告制度有力的实施在前,才能震慑与警示部分领导干部,才能让他们避免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见汉·王符《潜夫论·实贡》)。我们必须明白:既然手中接过了党和人民交付的权力之棒,就意味着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信任,就有必要将自己的个人事项清白与干净的透明的示人,只有这样重视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坚持把个人有关事项“明示”于众,才能让权力充满阳光,让权力运行为党、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与“尊严”。所以,笔者期待着国务院近期作出专门规定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能更加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能让权力的阳光来得更多一些、更鼓舞人心一些。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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