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村”凸显监督体系的失效和沦落

2010年03月25日 08: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刘畅

  一则关于山西假记者的最新报道,再次引起舆论震荡。假记者出现在山西,早已不是什么让社会感到陌生和新鲜的消息。近年来,类似报道不时进入公众视野。而此次媒体披露的山西忻州出现的“假记者专业村”,由于“大量无业青年冒充记者敲诈煤矿”引起新闻出版总署的重视,相关部门派出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和处理。

  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盗采煤矿爆炸中,多名死伤者都有“记者身份”。盗采事发后,曾经以“记者”身份活动的矿主在逃,没有逃跑的受伤者在病床上见到媒体记者来采访,依然亲切地说“我们是同行”,很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媒体披露,在忻州市一些远近闻名的“记者村”里,很多人在“冒充记者敲诈煤矿”。而煤矿出现事故后,矿主、矿长也不管来的记者是真是假,一律发钱,正所谓“破财免灾”。这一点,从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兰成长之死,到西部时报山西记者站记者戴骁军冒险拍摄下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的真实场景等诸多事件中,一再得到证实。

  面对层出不穷的假记者,舆论当然可以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假记者背后有真问题”。煤矿非法生产、事故频发在先,收买舆论、掩盖事实在后,假记者不过是盘根错节、利益复杂的煤矿经济的一种意外和偶然。甚至,有人认为假记者早已成为山西煤炭生态利益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寄生在规模庞大、利欲熏心的煤矿世界里,只要这种煤炭经济形态不发生根本改变,就无法杜绝假记者现象的发生。

  但是,应该看到,假记者并不是一枝孤立生长在社会土壤上的“恶之花”。煤炭产区社会运行机制的失效,监管的乏力,官商勾结造成的执法缺位,还有利益追逐下的道德底线沦落,都成为滋生“冒充记者敲诈煤矿”的社会温床。当煤矿生产和经营脱离了本来应该具有的行政、司法监管,当事故的隐瞒不报成为惯常思维和基本目标的时候,真假记者所具有的“知情可能”就具有了寻租和牟利的空间。甚至,矿主将其视为“经营成本”,默认其索要钱财的“合理性”,渐渐转化为一种拿不上台面但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的时候,就会鼓励更多的矿区青年加入假记者的行列,以此获取更丰厚的利益回报,这也是“记者村”出现的社会背景和成因之一。

  其实,即便是真记者,也不具备公权力的强制性,自然也就没有让煤矿停产、让矿主折腰的政府威严。假冒记者,也不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难以上升为法律追究。况且,媒体经营混乱和创收压力,客观上也让一些假记者通过招聘经营人员、拉广告、有偿报道等方式,具有了媒体工作人员的身份,所以,很多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采编人员,却是一些报刊记者站的聘用人员,也为进一步敲诈煤矿提供了“合法”和“权威”的外衣。有了“真媒体”掩护,假记者现象屡禁不止、难以根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所以,比查处假记者更重要的,是促进矿区社会的监管公开和透明,将行政、司法等监管部门置于阳光之下,问责不作为乱作为,惩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监管者。同时,还要随时公布煤矿的安全生产信息,不管是政府发布,还是公民自发反映,在促进社会的公开透明方面,都大有可为。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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