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的离奇死亡早已经人尽皆知,然而狱政管理即使背负着千夫所指,也能继续演绎着一起起的“非正常死亡”。3月19日,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涉嫌哄抢物资被传讯的犯罪嫌疑人付贵突然死亡。警方称其是在黄集镇派出所厕所内服毒身亡,家属怀疑付贵在审讯过程中遭遇毒打,因不堪忍受而自杀。(《新京报》)
孰对孰错目前难以盖棺定论,只是生命尊严再次受到审问,怎么又有人死在派出所呢?3月17日《京华时报》报道江西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称其上厕所时摔倒猝死。舆论哗然之下,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是因为“派出所”几个字过于敏感,“死亡”也是直击大众心灵的突发事件。有一个事实必须注意,去年也屡屡有在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发生,也因此创造了大量“躲猫猫”“喝水水”“做梦梦”的词汇,然而个案的频发并没有换来制度足够的清醒。公众的疑问是:还有下一个吗?
付贵的死亡派出所已经给出了解释,但笔者还是心存疑虑。警方称其生前不可能遭到刑讯逼供,因为“哄抢物资又不是很大的问题”。那么既然不是很大的问题,嫌疑人为何服毒自杀呢?这样的自杀好像是出于“畏罪”。然而当事人即使法制意识淡薄,也不会淡薄到以为“哄抢物资”就能判死罪吧?表面狱警人员的澄清之词有些蹊跷,却跟之前案例如出一辙。从李荞明到付贵,一年多的时间,没有新意的开脱之词,实际上暴露了看守所的管理弊病至今没有得到深度的剖析和妥善的改进。
尽管很多法律的制定都是靠个案的推动,然而谁也无法保证个案能否成为焦点话题。李荞明幸运的靠“躲猫猫”一词得到了真相,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舆论的关注,这是否意味着死亡的尊严受损,也意味着对管理弊病的放纵?狱政管理历来备受诟病,而今却依旧看不到改革的曙光。曾几何时,孙志刚一人使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可是狱政制度的修正与革新,还需要多少在押人员以“非正常死亡”为代价?
“躲猫猫”的大白于天下,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牢头狱霸”的恣意。然而无论是渎职警察还是牢头狱霸,无论是毒打致死还是正常死亡,公民的死亡都成为了既定事实,这或多或少的意味着,看守所的管理体制存在着种种纰漏。这个时候的“前车之鉴”来为革新铺路才是正道,然而有关人员还是醉心于“开脱之术”,他们可以理屈,但从不辞穷。笔者深味管理制度的悲哀,这样一种推诿搪塞的风气和监管不力的态度,是难以为制度剖析和管理重塑做出贡献的,也势必会有更多人卷入“非正常死亡”的漩涡中。
老调重弹,却不得已而弹。眼下之急应该还是立法建设,来整饬已经破败不堪的管理体制。至于牢头狱霸和渎职警察的管理监督,更应该是有关方面斟酌思量的。我们的公民需要尊严,即使死亡也得有足够的尊严,但愿付贵的死亡能为“非正常死亡”的循环画上最后的终结。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