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9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超标想到的

2010年03月22日 14:00   来源:光明网   李地耕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称,2009年度全国外出农民工1.45亿人,月平均工资1417元。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外出农民工占89.8%,其中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60小时。

  89.8%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就是说,有9成农民工“被违法”。

  其实,自有农民工那一天起,就存在着超时工作的违规行为。最早他们被称为“小工”或“零工”。他们没有城市户口,甚至被视为非法流入城市的“盲流”。他们胆怯怯、颤惊惊地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根本就没有分辩的权利和胆量。即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也只有忍气吞声,苦苦煎熬。即是后来成了气候,他们作为一支强大的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承认,但是,他们仍然属于弱势群体。只要能够如期拿到应得的那份工钱,就谢天谢地了,又有谁敢提出工作超时的质疑?

  说实话,农民工内部,又有几个人知道中国还有一部《劳动法》?《劳动法》中还规定有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

  其实,农民工超时工作,这是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事实。他们就生活在执法者的眼皮子底下,但是为什么就没有人过问呢?这倒值得探讨。难道说真是那些执法部门麻木不仁,熟视无睹,知法违法吗?

  我想也不尽然。可能是在前一阶段,人们的注意力几乎全都被吸引到对农民工工资的拖欠上去了。这是农民工最最关注贴身的利益,也是他们最最根本的权利所在。时至今日,这一问题已经基本上得到了法制上的保障。于是,农民工的其他有关民生问题也就渐渐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当今,农民工已经成为一支得到公认的社会团体和劳动大军。对他们的培养、待遇,以至于工作环境和养老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引起了社会,甚至是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就在这个时候,农民工超时工作问题才被凸现,甚至被列入了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的监测范围和主要内容之一。这本身也是农民工社会地位提高的又一标志,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当今的社会,减少工作时间已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而我国的农民工却被反其道而行之,这的确是一个极其反常的现象,应该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有关部门应该像抓兑现农民工工资那样,让农民工也能依法享受到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让农民工兄弟和全体国民一样,都能够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还农民工兄弟一个体面工作环境,还农民工兄弟作为一名“工人”的尊严。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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