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广州日报》报道:10日下午,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犹豫了很久的冯小刚终于忍不住开口,对奥运冠军“感谢门”发表看法。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先感谢谁本没有问题,挑刺的人多了也就成了问题。
打个比方说,天天在荧屏上做的广告就很聪明,通常的广告没有把自己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经理班组长拿出来依次“感谢”做广告的,凡是拿自己公司老总以至班组长出来晃晃悠悠于荧屏做广告的广告都很丑陋。一个产品进入市场让消费者买走,这其中有太多的链条。如果真要“感谢”起来,的确很费事,那就不如让美女帅哥来代言。
再打一个比方说,一个大学生要发表毕业感言,或者说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后请客,是不是也要将所有教过他的老师统统感谢一遍?根本没有这样的必要,如果有人要这样感谢,那肯定被请的要以为他是一个神经病。
运动员要感谢谁,是他的自由,尤其是在上气不接下气的比赛结束之后,他脑子里一片空白,谁还来得及想先感谢谁?我敢打赌,周洋要是在比赛总结大会上发言,她肯定会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父母,甚至在这样的大会上她连自己的父母都没有必要感谢,因为受众不同、场合不同、现场的氛围不同。自己的父母不在场,他怎么会在赛后的总结大会上感谢自己的父母呢?因此说,要感谢谁,因人而异,因场合而异,凡是推崇周洋“感谢父母”对的与要求周洋“先感谢国家”的,首先要看清楚分什么场合这个先决条件。感谢国家,适合于总结大会,感谢父母适合于上气不接下气的赛后直白。
没有必要将国家与父母分得太清楚,将国家与父母“分家”本身就有点教条、形式主义,感谢谁都对,先感谢谁都对,一时没有想起来感谢谁也没错,国家不会因为周洋一时没有感谢她而吃醋,因为泱泱大国不会在乎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天天将感谢挂在嘴上。假如这位官员也夺得了某个世界冠军而发表感言,每次都是一套感谢法,是不是太腐朽太教条?
请不要在先感谢谁上纠缠不休了,这本身就不算个什么问题,如果按照此种语言追究法,则很可能形成另一种形式的钻牛角尖甚至倒退。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