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人大打破质询案零纪录

2010年03月11日 08: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冯雪梅

  在新浪网首页上,“人大将对国务院部门展开质询等监督”的红色大字标题颇为显眼。依照媒体的说法,前一天,吴邦国委员长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而网络标题“人大质询国务院”的由来,是常委会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毫无疑问是人大的权力和责任。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如评论所言:“个体监督的实现,以信息公开及能够参与为前提,但权力对于权力的监督,却是以有效的分权及充分制衡的制度化安排为前提。权力制约的重要性与根本性,可能远远大于个体对权力的监督。因此,人大的监督,终究要提升到权力制约的制度层面来看。”

  回顾几十年的两会历程,会看到人大由“软”到“硬”,从“橡皮图章”到“权力监督”的转变。尽管依然有“举手代表”、“沉默代表”,但两会上的辩论与博弈日渐激烈,民众对代表履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为民代言”的民意诉求和自身寻求突破的双重作用力下,人大正着力于通过制度的改善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如选举法的修改,质询、询问等监督方式的展开,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是众所周知的政治理念,可其通往现实之路却颇为艰难。不然,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不必专门讲“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媒体不至于就此议题发表“连篇累牍”的评论;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也不会在同一天的两会评论中,再次重复“人民理所当然享有表达权和监督权”,“权力要接受人民的批评与监督”。

  中国的封建政治传统,一向是“官强民弱”,小民一直处在被管束地位,只能寄望于“父母官”和“青天大老爷”。天赋民权和监督政府的现代政治理念,缺少先天的成长土壤,只能在社会变革和制度改良中,逐步培育和养成。对政府而言,是现代执政理念的建立和实施;对民众而言,是公民社会的孕育和公民意识的健全。两者相辅相成。

  现实的问题在于,如果公权力的执掌者,不肯“自觉自愿”地接受监督,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让他们“被监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回顾了人大质询的历程。作为一种有着严格法律程序和比较严厉的监督方式,无论是全国人代会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都还未有过质询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厉以宁,曾联名十名委员提出过质询案,但未列入会议议程,后来成了询问。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它们对政府监督质询的力度和优劣,直接关乎人民权利的实现。只有对权力的约束行之有效、司空见惯,民众才能够更好地批评监督政府,而加大人大监督质询的力度,则是约束政府权力的关键。

  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政治生活中,人大能够理直气壮地对政府官员提出质询,财政预算报告的审议不再“冷场”,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有所交待,关乎民生利益的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经得起质疑和推敲。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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