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永恒主题。实现公平正义,公开是基础,也是保证。
审判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近些年来,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内涵不断延伸,形式不断丰富,呈现出一种由外而内、由表及里、由局部到全面的全方位公开态势。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公平正义让人“看得见、摸得着”,司法的公信力才能树立。
公开是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少。及时公开、如实公开、依法公开,才能回应质疑、疏导情绪、控制事态。
公开意味着社会参与,意味着接受监督。习惯面对公众,平常对待舆论,是公开原则对司法机关的要求。从法律监督到人大监督,从舆论监督到群众监督……渠道不断拓展,制度日益完善,监督机制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说:“好法院是骂出来的”。群众的“骂”是最直接的监督。“骂”是群众的权利,好法院要听得了“骂”。因为,有监督,才知不足。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是促进公正的良方。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