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历尽艰辛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近日通过问世以来的第一轮考验。目前已有55个国家向负责监督全球气候谈判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提交了到2020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然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义务和责任上的分歧远未弥合。争议的焦点是:怎样的责任分担最能体现公平?
经过科学严谨的研究,中国科学家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一、目前国际上很有影响的几个控制温室气体浓度的方案,不仅掩盖了历史和当前各国人均排放的巨大差异,还在未来的人均排放上,给予发达国家相当于发展中国家2.3倍至6.7倍的“优惠”,显失公平。二、当前发达国家倡导从确定全球及各国减排比例出发构建减排责任体系的做法,最终将剥夺发展中国家应得的发展权。三、以人均累积排放为指标、从分配排放权出发,构建减排责任体系,最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统计,大气中现存二氧化碳排放中,约70%至80%是由发达国家产生的。到2005年止,中国的人均累积排放只有发达国家的10%左右,印度只有5%左右。
一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历史上的高排放,是在不了解温室气体危害的情况下出现的,不能要求他们对过往的排放作出补偿。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首先,科学家对温室气体增温效应的认识,非自今日始,距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其次,“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举世公认,发达国家不能置身事外。
发达国家历史上的排放让当代人负责,会不会有失公平?答案是:不会。
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仲礼说得好:“你得承认你在今天过上的日子,同你祖父、父亲这一辈的排放是有联系的。”换句话说,发达国家当代人高福利、高标准的生活,源于其先辈高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割断历史,就是逃避责任。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完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排放赤字”,今后即使实现“零排放”也无法消除已造成的伤害,这样的要求没有可操作性。
事实上,没有人剥夺发达国家的未来排放权。“排放赤字”国将功补过的道路就在眼前,就看它们是否真有将功补过的意愿——以资金和技术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总排放的下降,既是对全球减排的贡献,也可以换取“排放赤字”国未来必要的排放权。
当前,一些发达国家以“拯救人类未来”的面目出现,确定自身“率先减排”的比例,看似积极、公正、负责,很有迷惑性。事实上,在确立了全球减排总目标的前提下,只要将发达国家这些排放量一减,马上就会发现,它们留给发展中国家的排放空间非常小,根本无法满足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这样的“积极”,是自私的“积极”。这样的“公正”,是虚伪的“公正”。这样的“负责”,是只对自己“负责”。对此,善良的人们,一定要拨开迷雾、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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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