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云南团小组审议后,记者向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询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何勇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制定好了之后就会执行。”记者随后问该制度是否有希望在今年出台,得到了何勇肯定的答复。何勇还向记者透露,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制定出来之后,会规定公务员向组织申报财产,但是暂时不会将官员财产向社会公布。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望在年内出台,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令人振奋。可“暂时不会向社会公布”又不啻是一盆冷水,让人再度失望透顶。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公认的“阳光法案”,贵在彻底,贵在公开,而只向组织“报告”,不向社会“公示”的官员财产申报,与公众大玩“躲猫猫”,这究竟是在“保护”官员呢,还是在“监督”官员呢?事实上,只向组织“报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存在多年,对官员的监督作用实在有限。而被寄予厚望的则是,面向社会彻底公开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把官员财产置于阳光下,置于纳税人的“眼皮底”下,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法案”,这才是让贪官们“害怕”的财产申报。
在我看来,向组织“报告”与向社会“公示”不应是对立的,敢于向组织“报告”为何不敢向社会“公示”呢?这本身就说不过去。“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向社会“公示”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究竟还要“暂”到何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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