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官员“婚姻报告”须引入“公示”力量

2009年12月26日 07:56   来源:   周稀银
    从明年1月1日起,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将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其中将干部本人的婚庆事宜、婚姻变化等情况列入报告范围。(12月25日《海口晚报》)

    在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情况下,抬出个“官员婚姻报告”有点让人看不懂。公众之所以怀疑官员婚变报告的效果,那是因为类似的报告还只是官员报告给官方看(听),自然难免“先天不足”。指望官员“报告组织,我包了二奶”,只能是坊间的笑谈。即便有官员报告“离不了婚”,组织也不好介入其中吧。

    根据以往案例,贪官中生活作风糜烂的问题大有人在,与其“静候”官员婚变报告,倒不如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随时接受群众的核查和举报,且毫不隐瞒地予以公示。一句话,面向公众的官员“婚变报告”才有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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