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让公众拿什么监督举报

2009年11月13日 08:09   来源:红网   闫华
    人民网载:昆明市委组织部对干部任前公示中,附上了被公示干部的照片、简历、工作实绩。从2009年11月10日起至2009年11月18日止为公示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

    每逢干部调整,都要张贴干部任职公示,内容一般都是某某干部的年龄、学历等简单的基本情况,现任什么职务,拟任什么职务。至于拟任职干部德能勤绩等情况,却是只字不提,公众对此更是“一无所知”。

    昆明市委组织部的干部任前公示,将拟任职干部的简历、工作实绩也一并进行了公示。毫无疑问,这一举动确实是扩大了干部任前公示的“信息量”,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在干部任前公示工作上确实是一个“小小的进步”。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即使说在干部任前公示上附加了拟任职干部的照片、简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公众对拟任职干部又能了解多少呢。仅靠这些信息,作为“圈外人”的绝大多数公众,又如何能清楚地知道拟任职干部的实绩突出不突出、从政廉洁不廉洁、工作勤政不勤政。既然公众对这些情况都不是很清楚,你让公众拿什么去监督举报拟任职干部?

    我想组织部门对拟任职干部进行公示,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落实公众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动公众力量监督干部,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举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就目前干部任前公示,所能公示的拟任职干部的信息而言,充其量只不过是告诉公众某某干部将要就任某个职务而已,公众即使想对某个拟任职干部提点意见,又能从何提起呢!

    干部任前公示工作,离公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很遥远。仅在干部要提拔前,突击公示一下拟提拔干部的简要情况,远远满足不了公众对拟提拔干部的信息量的要求,也根本无法让公众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公众既然无法发挥应有监督作用,干部任前公示,也不过是一种形式罢了,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其实,干部任前公示工作要走出目前的困境也不难。只要做到一点即可:把干部任前公示常态化,凡是领导干部,就要把其日常表现、工作实绩、廉洁情况等详细定期向公众公开,让公众充分了解每一名领导干部德能勤绩情况。再遇到干部任前公示,公众也就不会“无从下嘴”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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