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媒体言论 > 正文
中经搜索

活得更有尊严

2010年03月03日 07:3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肖 荻

  春节喜庆,其乐融融。但,最给人温馨的,是温总理在祝酒词里说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2月28日,温总理与网民交谈,他又说:“一个人能有工作,不仅解决生存问题,也能体现一个人的尊严。”他又使用了“尊严”这个词。他的话,拨动了时代脉搏中最柔软也最庄严的那根弦。五千年来,中国无数志士仁人抛头颅、洒热血,追求的就是中华民族的尊严、中国人的尊严。正因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破晓之声,使亿万人民欢声雷动、泪流满面。

  60年来的生活显示,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三者密不可分。活得更有尊严,就要坚决护卫主权完整。尽管“华人与狗不可入内”之类早已遁去,但国际风云复杂多变,有人忽而频频晃动橄榄枝、忽而挑战我核心利益。我们必须更加富强,才能站得凛然不可侵犯。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实现共同富裕。2月13日新华网报道:中国富裕家庭掌握的财富在迅速膨胀,中国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已增加到78.8万户。但,坊间亦出现了以“房奴”、“车奴”、“孩奴”自嘲的词汇。显然,只有全民“富起来”,才能站得舒展挺拔。活得更有尊严,就要彰显公民权利。2月8日媒体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颖泉区原书记张治安一审被判死缓。此人利用职权索贿受贿359万余元,被勇敢的企业家李国福举报。张竟指令下属诬陷和侦办举报者及其家属,迫使李国福自缢身亡。党的十七大强调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只有以权力监督权力,形成监督链条的强大合力,才能让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国家站得刚强巍峨。

  当然,许多问题不是改革产生的,而是改革不到位产生的;不是市场化的结果,而是市场规则受到破坏的结果。对此,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改革不动摇”;如今又提出“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根据中央以发扬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决策,会在制衡权力、驾驭资本,根除腐败,消除两极分化上迈出大步。因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才有国家尊严的大提升。

  “活得更有尊严”,来自举国合力。既需国家担当,亦需“匹夫有责”。汶川抗震、奥运举办都已凯歌高奏,莫不来自“上下同心者胜”。温哥华冬奥会赛场上,王濛夺冠后跪倒冰地,是谢国家、谢恩师,也是谢自己。人在处世哲学上,“自尊”还是“自贱”,行迹和结局势若霄泥。我在天津采访,一位退下来的副市长,担起慈善事业的担子,面对巨额捐款,他立下严规并以身作则,全体人员一根香烟也不能沾公款。他近年患腿疾不利于行,仍在各处奔忙。但,我也接触过另一高官。此人出身贫寒,当年学习勤奋,工作颇有创意,上世纪80年代我曾报道过他的业绩。然而,90年代后期他在获有绝对权力、而又缺乏监督时,渐行渐远,执法犯法、贪财贪色,终于从人生巅峰跌入谷底。再见时,是在一盘监狱录像中。已判死缓的他,从精神奕奕一变而为秃顶白发、老泪纵横矣!

  尊严,是一个国家、也是一个人的脊梁骨。抽去脊梁骨,也就“穷得只剩下钱了”。13亿中国人手挽手在民主、和谐、富强、文明境界上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乃是振兴中华的康庄大道!

  (作者为本报高级编辑)

(责任编辑:侯彦方)

延伸阅读
  • ·高速公路能取代铁路吗    2010年02月24日
  • ·春节到,逛庙会    2010年02月12日
  • ·冷静面对“新的繁荣”    2010年02月08日
  • ·对外投资 机会多多    2010年02月04日
  • ·抓住“危机后”的出口机遇    2010年01月29日
  • ·中国的心态、胸怀和责任    2010年01月25日
  •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