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媒体言论 > 正文
中经搜索

春节到,逛庙会

2010年02月12日 07:4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肖复兴

  老北京,春节庙会是一景,走得动的人,几乎没有没逛过庙会的。如今的庙会,依然是过年的一大热闹景观,春节未到,庙会的锣鼓点已经热火朝天。

  老北京庙会起于辽代,鼎盛于清代,兴旺期延续到民国和新中国成立之初。庙会自然是依托于庙的,没有庙就没有会,要不干吗非要叫它庙会?因此,春节期间到庙中祭祀,祈福祝愿,是其原始的意义。而且,日后逐渐形成传统,除有些庙会从初一到十五都可以去,如厂甸和妙峰山。有许多庙会是专门讲究哪天去的,比如初一去前门关帝庙,初二去广安门外财神庙,初三去宣武门外土地庙,初四去花市火神庙,初五去白塔寺……一直到三月三去逛蟠桃宫庙会,达到高潮。清末震钧写的《天咫偶闻》中称这样的庙会是“一幅活《清明上河图》也。”

  每一处庙会有属于自己而区别他人的特色。比如,求子的,到东岳庙去拴娃娃;辟邪保平安的,到白云观摸石猴。庙会因此才色彩纷呈,形式多样而丰富。就是一年之中你心里有再多的不痛快,也有一处的庙会保你消灾祛病,甚至报仇雪恨。过去老话说是心到神知,意思是你只要人到了,就会有神保佑你。如此,人们才会从初一到十五有逛不完的庙会。庙会才成为了人们的一种民俗,更是一种文化的传统,乃至一种朴素的民间信仰。庙会才蔓延到世界有华人的地方,成为了春节过年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

  如今的庙会,由于庙宇减少,逐渐移至公园等其他场所,但要想延承民间民俗的传统,删繁就简只剩下了吃和玩两种,那就远远不够意思了。

  庙会可以吃,也可以玩,庙会后来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嘉年华式的大众联欢。各种各样的集市,是沿寺庙周围随之而起的。其商业是以土特产为主,自给自足;娱乐以民间杂耍为主,自娱自乐。更重要的是各处庙会除经典的吃食、玩物和娱乐活动之外,也有各自的特色,并非千人一面。比如,土地庙庙会卖鲜花,花市庙会卖绢花,白塔寺庙会卖秋虫,厂甸庙会卖古玩字画,太阳宫庙会卖一层大米面一层黑糖一共十几层,最上层立一支江米面捏的小公鸡的太阳糕……而黄寺庙会的打鬼、白云观庙会的清早舍大馒头、妙峰山庙会为贫民专设的各种形式的大棚善会……即使现在你只能想象,这样的活动都妙趣横生。关注民生,万民同乐,共同迎春,才是庙会的主题,也是年的主题。

  对比传统庙会,我们今天的庙会饮食和游乐活动,应该有许多可资借鉴的地方。丰厚的民间民俗的传统,是我们的一笔得天独厚的文化财富。我们并不缺少前人的智慧和想象力,只是不要把庙会中的经济因素无限制地放大,而要坚持对传统庙会的形式与内容的挖掘,和对其文化意义的坚守,把那些曾经活跃在庙会的绝活,从民间请回来,再佐以时代新的元素,庙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和繁荣的空间。

  我们会发现东方的庙会,如同西方万圣节、圣诞节等节日一样,成为年文化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和载体,彰显我们民族自身独特而丰富的心情和表情。过年,讲究的就是让世界看看我们跃跃欲试跨入春天的心情和表情。

  (作者为本报特约评论员、作家)

(责任编辑:侯彦方)

延伸阅读
  • ·冷静面对“新的繁荣”    2010年02月08日
  • ·对外投资 机会多多    2010年02月04日
  • ·抓住“危机后”的出口机遇    2010年01月29日
  • ·中国的心态、胸怀和责任    2010年01月25日
  • ·且看中国"华丽转身"    2010年01月05日
  • ·且看中国“华丽转身”    2010年01月05日
  •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