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一个帖子出现在杭州某二手房论坛上:“出售尚品庭院全部业主资料,欢迎中介公司来买”。记者花150元从发贴人手中买下尚品庭院和协安景上两个楼盘几乎全部业主资料。经电话核实,资料中业主姓名、房号、通讯地址、建筑面积等内容完全真实。
出卖业主信息,在房地产行业中早已是不成文的“潜规则”,物业公司、售楼处、房地产公司员工都是主要的泄密者。“零成本”和“高收益”使出卖业主信息成了一个发展迅速的“新兴产业”。郑州一售楼小姐曾告诉记者,她光卖业主信息一个月就可以赚近两万元。
但今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已将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对象,任何“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可能受到刑法处罚。在这些人疯狂牟取不义之财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犯罪,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呢?如果现在还不收手,等警察找上门来,再后悔可就晚了。
而对那些花钱购买业主信息的装修公司或房产中介、保险推销人员而言,此举也并不明智。他们买业主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多做些生意,问题是消费者对这种非法获得他人信息的行为非常反感,很多人接到他们打来的电话,第一反应是立刻挂断,火气大的还会骂上两句。可见靠购买业主个人信息来做生意的方法很难行得通,甚至会把潜在客户吓跑,这钱花得实在不值。
对于那些有员工出卖业主信息的房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来说,无论这是公司行为还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对公司整体形象都没什么好处。出卖业主信息所得收入和自己公司的商誉损失相比,可谓因小失大,更何况随意出卖业主信息还可能会惹上官司。所以相关公司最好还是约束一下员工,不要把公司声誉和前途也当废纸低价贱卖了。
遗憾的是,虽然刑法修正案(七)2月28日就已生效,但至今也无一人因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而受到查处,更不用说被判刑入狱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后果如此轻微,也难怪开发商、物业公司、房产中介不把买卖业主信息当回事了。如执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依法查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房地产行业买卖业主信息的现象必将长期存在。
热衷于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除了一些想扩展业务的公司和个人外,大部分都是各种各样的骗子。如果有关执法部门能对出卖业主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惩处,不仅能更好的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且还能顺藤摸瓜,破获不少诈骗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