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监督媒体更重要的是对权力的约束

2009年11月11日 09:05   来源:红网   赵光瑞
    10月22日,云南省委宣传部通过媒体刊发公告,面向社会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目的是“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狠刹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四大恶疾,打造负责任的新闻媒体,着力提高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吸引力”。(1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云南省出台强调监督监督的举措,立即受到公众的质疑。不少网民担心,这一新措施是“借公众之手给媒体戴紧箍咒”。笔者也认为,如此强调监督监督,可能更加不利于监督。

    虽然云南省官员所说的“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有一定道理,不过这样的监督,在目前阶段却很难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我们知道,我国的媒体,本来就处于官方的严密监督之下,在现有情况下,它们所拥有的话语权十分有限,因此滥用话语权的现象极其罕见。在这种情况下,却强调要加强对媒体的监督,缺乏现实针对性。

    新闻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发挥其对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发挥得也非常有限,基本处于“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同级(上级)、监督外地不敢监督本地”状态。可以说社会监督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在媒体还处于如此弱的监督背景下,却要强调对它们的监督,势必妨碍媒体监督作用的发挥,就是确有强化监督媒体的必要,是不是也应该缓行呢?

    实际上,新闻媒体的日常表现,基本上都是公开的,早已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一个本来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行业,却还要强调对它们进行监督,是何道理?倒是有的行政机关日常行为不够透明,且容易发生腐败等不良现象,社会监督也很不够,相比较媒体,这些机关更加需要加强监督,为什么不从它们开始,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呢?!

    强调监督媒体,在目前阶段,我以为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举动。这样的监督,既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也容易造成对媒体监督的伤害。对于还处于弱小的媒体监督,社会应该积极扶持,就是这样的监督存在一定问题,社会也应暂持宽容态度。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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