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曝光了一批生产企业通过违法给中药饮片染色达到增重目的。目前已对12家相关企业进行调查。通报称,在我国重要的中药材产区和主要集散地安徽,药监部门查获一批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其中,8家严重违规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6家企业被收回GMP证书,并对其中12家企业立案调查。(9月9日《京华时报》)
“毒胶囊”的风波没过多久,又传来“染色药物”的曝光。这次不同的是一批中药饮片的生产企业为达到增重的目的,无视药品安全,进行染色,掺假,其性质与毒胶囊同样恶劣,其行为同样让人愤慨。无良药企的黑心已触犯法律,其犯罪行为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其造成的危害有多大,我们迫切需要了解。从媒体的报道看出,12家企业的名单并非是全部被揭露,还有没有漏网之鱼,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的的及时查处。
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公众的神经时常被触动,药品安全难以得到保证。“齐二药的亮菌甲素”事件,“毒胶囊”,这一系列事件的背后受害的都是被用药的患者。染色药物无疑再次给监管敲响了警钟,药品监管马虎不得,药品监管的滞后问题不能一直成为老调重谈。为了给药品增重就不惜牺牲患者利益,无视其生命安全,而药品的生产环节,往往成了“重灾区”,GMP认证不能流于形式。盯了流通环节忽略了生产环节,无疑是抓了这头没那头,顾此失彼。
有种观点是“监管疲于奔命”,而事实上,到底是“疲于奔命”,还是监管不到位呢?如果,监管工作做得有条不紊,严格按照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又哪里来的那么多“疲于奔命”。此外,立案调查与依法处理又是两回事,药品安全的调查,涉及到药监,公安等部门,而依法处理除了药监在行业的处罚还涉及司法部门的法律处罚问题。所以,药品安全的行业管理的监管与法律的监管都必须与人民生命安全为最高准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涉及药品安全问题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
出了问题,彻查是必不可少的,问题是如何去真正惩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生产企业,是彻底“摘牌”还是避重就轻的处理?一旦处理的不痛不痒,就难以达到惩处的目的。涉案的具体当事人和生产企业都必须得到严惩,否则,这监管还真得“疲于奔命”了,就是你“疲于奔命”,公众也不会买你的“好”,因为,做好了是你份内的事,这就是你的职责,没做好你就是失职,这是你必须做的。
社会不需要谈胶囊色变,也不需要谈染色而色变。我们只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药品生产和使用环境,“做良心药,用放心药”真的不是一句被用来调侃的广告词,而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脚踏实地去做的一件实事,而这些如何得以保证,企业要有真正的良心,监管要有真正的恒心和耐心。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