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国停职 公共真相从来没有“和解”的可能

2012年09月04日 09:43   来源:中国网   孙灿金

  8月31日,广州越秀区委宣传部通报称,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就行李放置与空姐发生冲突,其家属与空姐发生拉扯,方大国未打空姐。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搭乘同一航班的中非共和国留学生称,方大国夫妇酒气很大,方大国参与了“拉扯”,且先动手,其妻事后故意弄伤自己,空姐未动手。(9月1日新华网)

  因为“和解”之说,广州越秀区常委涉嫌殴打空姐事件越来越呈现出“家长里短化”的趋势。作为公职人员,此事在国内引发的民意反弹出乎意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然是最佳选择;而作为以服务质量为终极旨归的航空公司,向来耻于谈及“纠纷”二字,空姐“忍辱负重”实在也是生存规则所需;至于双方所在的地方部门或商业公司,因涉及诸多不堪情节,更是希望事件能尽快淡出公共视野。

  一旦权力挟裹的公共事件进入过明是非、辨真伪的阶段,掘进真相就成了舆论的第一责任。也正因如此,即便相关方不断放送“和解”的皆大欢喜,公众及舆论显然还在理性质疑、小心求证。于是,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辗转为公众呈现了“搭乘同一航班的中非共和国留学生版”真相,这个新版真相显然与“越秀区版真相”相差悬殊,留学生多班的描述可以确定两点:一是,方大国夫妇当时均饮过酒;第二,方大国参与了所谓的“拉扯”,且先动手。若果真如此,问题就来了:无故殴打空姐怎么成了双方“打架”?明明动手了为何却说没有动手?谁在故意遮蔽一些关键性细节?究竟是当事人在撒谎还是相关部门跟着“捣糨糊”?……退一步说,即便官版回应属实,按官方说法,“打架”的双方应该是方大国夫人和空姐,怎么夫人早早退场、在派出所时当事人又成了“方大国和空姐”?更关键的是,在飞机上殴打空姐,是违反民用航空法的严重违法行为,不属于公民自诉范畴。换句话说,此事无法以当事人是否“原谅”为处理标准,因为在飞机上施暴,威胁的是整机乘客的公共安全。

  权力者涉嫌为非作歹之事,不比小孩子过家家,说完就完。它已经超越个人私隐层面,而成为公众检视制度、警惕权责的范本。好在这是一个自媒体社会,公共事件的公众性也决定了围观越来越有力量、越来越有理据感,那些在场的声音、那些摄录的场景,足以用来佐证官版定论的真实度、真诚度。回到广州越秀区常委涉嫌殴打空姐事件上来,面对新华社记者求证的有名有姓的“真相”,若要自证清白、取信于民,起码要对同机乘客的声明证伪——只有完成这个程序,公信力才不会被稀释、真相才不会在民间流传成“权力仗势欺人”的版本。

  和解是你的自由,而求证真相则是权力与正义的义务。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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