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 让“跑路”没出路

2024-05-14 11: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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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中经评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 让“跑路”没出路

2024年05月14日 11: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认为,“养老钱”血本无归,搁谁家都是悲剧。规范养老机构经营,有效防范养老资金风险,把养老产业做大做好,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采取预收费模式运营。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让老年人及家属享受了优惠,但也存在风险。民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旨在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

  时下,前往养老机构安享晚年是不少老年人的选择。截至2023年三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已达40万个。考虑到养老产业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养老机构实行预收费模式也可以理解。但是,个别养老机构不讲“武德”,擅自挪用消费者预交的费用,一旦资金链断裂就选择“跑路”;甚至有一些不法分子动机不纯,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圈钱”。

  “养老钱”血本无归,搁谁家都是悲剧,轻则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重则会给老年人以致命打击。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大,这些预交的费用不仅是他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养老钱”,还可能是看病吃药的“救命钱”。此前,某养老院“爆雷”,有老人难以承受最终跳江自杀,令人唏嘘。

  对养老机构预收费加强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等环节的监管,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生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乃是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不少政策,力求有效防范养老资金风险。早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就提出,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江西、湖北、山东等多个省份也相继出台文件,对养老机构的会员费管理、资金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

  此次《指导意见》有的放矢,为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画红线、立标尺,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对“一床多卖”、超长期限预收费、“退费难”等现象精准出招,进一步给老年人支付的费用加上了“安全阀”。例如,《指导意见》专门提出,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这有利于严防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活动。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强化多元监督管理,这有助于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管合力,让“跑路”者没出路。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接下来,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全链条监管,引领养老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都是题中应有之义。展望未来,我国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巨大。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人,占总人口的19.8%。

  对养老机构来说,要老老实实经营,不要动“套路”老年人钱财的歪脑筋。只有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才能真正抓住养老行业发展的新机遇。此外,也要提醒老年人及其家属擦亮眼睛,高额利诱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不妨多看看机构是否合法、收费是否公开、协议是否合理、交费是否合规,从而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规范养老机构经营,有效防范养老资金风险,把养老产业做大做好,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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