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依法控烟贵在持之以恒

2012年09月03日 09:54   来源:法制日报   李克杰

  9月1日,新修改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生效。按照规定,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将被即时罚款50元,无需再劝喻。新规实施首日预计开罚单数量超过20例,而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有非法吸烟者一逃了之,甚至还有人强力反抗,出现一些不和谐场面。同时也暴露新规“硬伤”连连(9月2日《信息时报》)。 

  经过两年的试行,控烟法规变得更为严厉,态度也更加雷厉风行。然而,在广州市新规实施的首日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尴尬,虽然这些情况都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但也难免让人感到失望。不过,在我看来,这是社会各界对控烟新规期望值过高所致。其实,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无论它规定得多么严密,也无论它的处罚多么严厉,执法力度多么强大,都不可能让各种非法行为瞬间绝迹。要让控烟收到良好效果,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必须持之以恒,且不可先紧后松,时间一久就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就一般而言,在任何国家和任何时代,合法与非法、守法与违法都是一对永恒矛盾。人们常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主要就是指正与邪的较量过程。执法与违法在许多时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执法松一松,违法就会胀一胀,反之亦然。全民守法的“零违法”大同社会是不存在的。具体到依法控烟,难度会更大。因为法律法规和执法人员所面临的并不是单个的吸烟成瘾者,而是一个影响深远和惯性巨大的国人吸烟习惯,甚至可以称之为民俗。众所周知,一个民族的习惯是历史地形成的,已经成为民族行为模式的一部分,因而变革的难度可想而知,不可能因为一道禁令就让每个人立马停止吸烟,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很显然,要改变国人的不良习惯,仅仅靠自觉是不够的,必须采用法律手段,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强制人们遵守,对违者施以处罚。通过这种直接对非法吸烟者施以影响其财产权利的处罚,对其形成一定压力,让他们为不吸烟找到充分理由,从而达到逐步改变其不良习惯和实现依法控烟的目的。这就要求严格执法要持之以恒,让严格严厉执法的周期超过并打破吸烟者对抗法律的心理周期。因为从一般规律看,一部新法颁布实施后,人们往往是半信半疑,特别是那些潜在违法者,法律实施之初一定会暗中窥探是否严格执法,是否铁面无私地进行处罚,在这个过程中有人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如果执法严格严厉,人们就会表现出顺从和遵守的行动,但人们依然怀疑法律执行是否虎头蛇尾、三分钟热度。而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确信执法并没有放松,则会进入观望和对峙阶段,看谁更有耐力。如果执法者在这一阶段能够战胜违法者和潜在违法者,就会确立法律的公信力,守法就将逐步成为习惯。否则,就会功亏一篑,法律法规就会出现“破窗效应”。

  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州市控烟条例》实施首日出现的不良现象并不值得担忧,同时首日出现的积极倾向也不值得骄傲。这些都是一部法律法规实施之初出现的正常现象,最终谁能逐渐占据上风,往往取决于能否将严格执法坚持到底,能否在具体的执法中不断弥补法规内容之不足,让公众真正看到立法者的决心和执法者的毅力。当然,这些都要通过控烟法规的执行力、公信力来体现出来。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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