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凌晨2点40分许,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发生一起客车与运送甲醇货运车辆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引发甲醇泄漏起火,导致客车起火,事故已造成36人死亡。(综合新华网、中新网8月26日电)
又是一起令人难受的悲情新闻!脑中不停地闪现着去年7月22日京珠高速大客车燃烧时的悲惨场面。两起事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是大客车,同样是燃烧起火,同样是长途客运,发生的时间同样在凌晨,同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样的悲惨故事,怎么会在较短时间内重复发生呢?我们除了“领导高度重视”“现场科学指挥”“善后有序进行”之外,是否应该冷静思考一下这类事故频繁发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上世纪90年代,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长途客运日益兴旺起来。据相关资料显示,截止2003年底,全国共有跨省市长途客运班线3万余条。客观地说,大量的长途客运对促进省市之间的人口流动,缓解一年一度的“春运”的确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之而来的长途客运安全问题也成了一个严峻的课题。公安交通部门曾统计,近年来发生的导致10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运输里程在1000公里以上的超长途汽车客运事故占了很大比例。频繁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一方面有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重超载超速等主观因素,另一方面,运输企业和监管部门的管理失控与失责也是客观存在的。在目前一切向“钱”看的社会环境中,想要靠他们自身的道德约束力来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已显得比较苍白,因此,全面构建高压的安全监管体系迫在眉睫。
当前,除了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外,还应该对众多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重新论证,取消那些客流量少、设置不科学、交通条件不达标的线路。事实上,国务院在这方面已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年7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要求“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制度很好,关键在于落实。如果一些地方仍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思维进行落实,那重特大安全事故仍然会不断发生。
妥善处置事故很重要,但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更重要。但愿这起事故能够促进国家相关部门对长途客运进行一次专项整治,从而杜绝此类恶性事故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