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获捐1572万元 管理需善始善终

2012年08月24日 08:04   来源:光明日报   徐 娟

  据媒体报道,“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勇救学生后,社会各界纷纷主动捐款表达爱心。截至8月11日,已获得捐款1572万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民政局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张丽莉老师本人的身体状况还不适合接收并管理这些善款,待她身体条件允许后,这笔善款及账目将交到她手中,由其自行决定管理和使用。

  不论是从捐款者的意愿而言,还是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张老师自行决定管理使用公众给她的捐款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现在主要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在有关部门认为张老师“适合接收”之前,这笔善款如何管理、如何使用,谁来监管?二是张老师自主管理使用善款后,如有意愿使这笔钱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用,相关部门应提供哪些帮助和服务?依照目前的情况,在前一个问题中,我们缺乏成熟的运作体系;在后一个问题里,我们尚缺乏先例。

  很显然,社会爱心人士对于张老师的爱心捐赠,是希望给予她帮助。在张老师身体康复有能力接收管理善款之前,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当地慈善部门对这笔捐赠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所接受的捐赠钱物应当用于张丽莉老师的救助、治疗、康复、后期生活和家庭困难等方面。善款的支出方式,应当尊重张老师本人的决定,或由其近亲属代为领取支出,或由慈善部门直接向医疗康复机构拨付。与此同时,慈善部门要将善款的支付数额、用途、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完整全面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善款做到善用,实现捐赠人的良好初衷。

  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赞美“最美”,更要尽最大努力保护“最美”。在善款管理上,严格监管、适时移交是第一步,如果受捐助者有意愿以自己的名字设立专项基金,有关部门也应继续提供帮助和服务。这不仅可以让人们永远记住“最美事迹”,使“最美人物”的精神发扬光大,还可以有效保障受捐助者今后的医疗康复和生活费用,也可以将公众的爱心惠及更多的见义勇为英雄。为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发挥最大的社会功效,不妨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在受捐助者的实际管理控制下,由专门的社会机构来运作。捐款如何保管使用,每一笔的开支用到了什么地方,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当然,具体到“最美女教师”,这一切都应完全以张丽莉老师的意愿为前提,必须避免“道德绑架”。

  人们奉献爱心的目的是扶危济弱,国家鼓励捐赠的目的是激发公众的向善之心,鼓励在社会成员之间建立一种互助互爱的帮扶机制,并最终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我们期待,“最美女教师”的捐款管理使用能够善始善终,为此后类似情况留下可参考的范本。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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