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生产日期 应严防“百年蒙牛”来“蒙人”

2012年08月23日 11:00   来源:荆楚网   庞青松

  继今年5月蒙牛被爆出在牛奶中掺入牛尿的丑闻后,蒙牛再陷丑闻。据媒体报道,蒙牛驻浙江省义乌市的经理,擅自将蒙牛纯牛奶的生产日期篡改至出厂日期的6个月之后。这批遭篡改的数量多达3000箱,浙江省工商局已于8月20日进行了通报。(8月22日中国经济网)

  丑闻叠出,一片哗然。据称,篡改日期的当事人为王孙富,时任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 “百年蒙牛、强乳兴农”, 被社会形象地誉为西部大开发以来“最大的造饭碗企业”,这是多大的荣耀啊,“蒙牛”集团应该珍惜来自社会的信任,更应对消费者的健康高度负责,3000箱临期奶被篡改生产日期长达近半年,真是令人非常遗憾的事,临期牛奶如果被销售出去,对消费者的健康将会产生严重的影响。人们不禁要问,“蒙牛”怎么了?“蒙牛”是怎么对员工予以有效管理的呢?从事件的经过看,篡改日期者为什么能从蒙牛公司员工手里以半价购买到临期牛奶的呢?难道临期产品是可以销售的吗?作为蒙牛驻义乌市的经理为何这样缺乏商业道德呢?对于产品的销售过程,蒙牛总公司是怎样予以监督的呢?作为一个市的销售经理,居然做出篡改日期之举,人们有理由因此产生怀疑:发生在义乌的篡改事件在“蒙牛公司”来说会是绝无仅有的吗?

  诚信是企业的生命,没有诚信的企业注定会失败。篡改临期牛奶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必然会严重损害“蒙牛”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蒙牛公司”应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对产品销售过程的监督,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确保消费者不被蒙,不被坑,这样也才能使自身更强大。应该感谢浙江省浦江县工商局,他们及时发现了临期牛奶的生产日期被篡改的事实,确保了消费者未被欺骗,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相关部门应该去浦江县工商局取经,看他们是怎么发现问题的,以提高自身监督市场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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