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承诺“不贪钱不贪色”的现实隐喻

2012年08月20日 11:03   来源:荆楚网   毛开云

  “我承诺‘不偷懒、不贪钱、不贪色、不整人’……”这是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政府县长雷高飞在一份万言述廉书中的几句话。县长公开承诺“不贪钱、不贪色”的做法经网络披露后,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8月20日《法制日报》)

  县长作为一名手握人民给予权力的公职人员,作为一位百姓“衣食父母”的地方官,“不贪钱不贪色”本来就是应该做到的,而今居然成了官员向市民公开承诺的内容,真是奇怪也哉。说奇怪也不奇怪,“不贪钱不贪色”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隐喻意义。

  当今大大小小的官员,有多少人敢公开承诺“不贪钱不贪色”?雷高飞县长敢于这样高调公开承诺,显然属于凤毛麟角,引起热议自然也就不足为奇。

  仅仅承诺远远不够,哪个官员在台上不敢说几句豪言壮语?但是,说归说,做归做,言行一致、心口一致的官员又有多少?历数落马的贪官,哪个不是在台上大讲特讲廉政,在台下却来者不拒甚至主动“拿来”?哪个贪官在位时承认自己包养情妇,而落马之后冒出来的情妇一个比一个多,有的还是两位数,有的甚至是三位数。

  县长有权,甚至权倾一方。有权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权、钱、色“三位一体”早已广受诟病。雷高飞县长公开承诺“不贪钱不贪色”,就是要将“三位一体”分割开来,即使他不能把其他官员怎么样,但他自己完全能够做到也应该做到。

  仔细想来,雷高飞县长作出这样的承诺,只是像《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小男孩说出了真话,但其释放的正能量却不容低估。县长这样做,对他辖区内的乡镇长是一个警示,对他上头的市长、省长是一个提醒。如果这种正能量能够发挥到最大化,“不贪钱不贪色”能够成为官员的常态,让当官者回归社会的正确轨道,不啻为雷高飞县长为社会作出的贡献。纵然仅是雷高飞县长的个人承诺,如果他能说到做到,也不失为一个清官、廉官、好官。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县长“不贪钱、不贪色”的公开承诺之所以深受网民质疑,缘于一些落马贪官曾经的“廉洁形象”或“廉政宣言”使公众“很受伤”,导致公众对官员公信力产生焦虑,以致“逢官必疑”。如何消除“逢官必疑”,除了提倡公众理性和良性质疑的同时,政府与执政者必须在积极解答民众质疑、构筑自身公信力上作出更大努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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