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潼关县副县长涉嫌套牌配超标车称为了方便暗访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像炸开了锅,副县长立刻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头浪尖上,一时间指摘声四起,引起了潼关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7月16日记者再赴潼关进行采访,潼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立立称,张毅锋使用车辆确系超标,这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并不是县政府给张毅锋配的,而是县政府办公室为张毅锋借来的。张毅锋的老车牌矿上的人都认识,去检查的话实在是不方便,于是就从市交警支队借了一个车牌,当时这个车牌并没有人使用。(7月17日《华商报》)
看来该县确实对此事很重视,事隔三日就及时回应,由县委宣传部作出澄清,也算是为副县长“平反昭雪”吧。纵观澄清之言辞,的确费了一番工夫,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是啊,既然车是县政府办公室借来的,就不存在超标配车问题;车牌是借来的,且当时并没有人使用,岂有套牌之说?乖乖,好一个“借”字呀,不但未能将副县长洗清,反而是越陷越深。
这看似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之辩辞,却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本来就谜团重重,经这么一解释,我倒感觉一串串“?”像豆芽菜一样直向外冒。既然为副县长明察暗访方便,其原先的车另挂一个牌子完全可以不被人认出,干码非要重新借一辆车呢?对于县处级领导公务用车标准,县政府办公室及副县长本人不可能不知道吧,既然车是县政府办公室给副县长借的,为何非要借辆超标车呢?这辆车在副县长使用期间的一切花销都是政府买单,这种超标借车与超标配车何异。再说了,这借来的车原主人姓甚名谁,宣传部表示并不知情,那么这辆车是没有车牌还是有车牌而不方便悬挂呢?作为交警支队,明知这个车牌已挂到了副县长的车上,为何还要再复制一个发给市民王先生呢?把一件简简单单的事,劳神费力地复杂化,意欲何为?种种疑问似乎不是宣传部一个“借”字所能说得清的。看来这看似简单的套牌之事,背后的“水”还够深的。
种种迹象表明,这件事似乎不是公车套牌和公车超标这般简单,违法腐败、权力滥用都可能存在。若不把事实真相弄清楚,不一网打尽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