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建设”的实质是“超前腐败”

2012年08月16日 13:39   来源:光明网   林萧

  近日,有网友质疑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但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盖的办公楼却有多达106间办公室。对此,公路段领导称房子多是“超前建设”。(8月15日《华商报》)

  仅有24人的单位,却盖了106间办公室,如果按照一般单位的配置,几人共用一间办公室,足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办公。公路管理方明明是为自身谋福利,却号称“超前建设”,除了让人感觉匪夷所思外,也能从中闻到一丝腐败的气息。

  事实上,国家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已有明确的规定,早在2009年1月,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就单位编制而言,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应该属于直属机关科级,24人能够享有的办公用房面积为216多平米,而建成的106间办公室实际面积高达3516平方米,已经远远超出了标准的16倍多,属于严重违规建设。

  让人惊诧的是,严重超标的办公楼却拥有一整套完备的合法手续,不仅获得了当地发改委、国土、城建等多个部门批准的文件和证件,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支持。作为党政机关,不可能对国家的三令五申毫不知情,如此违规批准建设,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是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一种损伤。联系到此前一些地方政府盖豪华办公楼,违规建办公大厦等事件,都无法摆脱“超前建设”的影子。

  客观上说,所谓的“超前建设”不过是为自身谋利益的托词,一些单位大量盖办公楼却用来出租获利,或者名义上为办公暗地里却私分为员工福利房,说到底就是一种变相腐败,这也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病态执政观相吻合,“超前建设”的实质就是“超前腐败”,权力在手时提前违规建设好办公用房,不仅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拨款,还可以以权谋私并从中获利,不是典型的“超前腐败”是什么?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理应简洁朴素,才能反映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而超标办公用房与豪华办公楼的流行,攀比、享受之风的愈演愈烈,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执政意识的浮躁和扭曲的政绩观。办公用房的肆意建设行为,花费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因此必须重拳整治,对于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才能形成强大的制度震慑力,重塑政府的执政形象。(林萧)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