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交所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垃圾股“死不退市”的格局将被打破。
如果说IPO市场化是为了达成“优者准入”,那么,现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则是为了达成“劣者必汰”。前者让市场源头活水不断,是市场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后者将垃圾股清理出去,有利新陈代谢,是市场化改革的第二阶段。优胜劣汰是股市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最重要体现。
自今年4月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以来,创业板与主板新退市标准先后发布。前不久深交所又发布了退市整理板规则,现在上交所也发布了风险警示板交易细则。随后,还会有新三板(场外市场)无缝对接“垃圾股退市”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见,A股市场的新退市制度正在付诸实施,并且越来越完善。
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实施细则中,最大亮点是全新制定了ST新规,以抑制垃圾股的恶炒与暴涨。ST新规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ST涨跌停板制新规。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
第二,ST换手率停牌新规。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第三,ST最大买入限制新规。对于垃圾股的炒作,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很显然,非对称“涨跌停板制”,主要是为了抑制垃圾股的恶炒与暴涨,同时鼓励垃圾股价格主动向下回归。这一新规将完全颠覆传统炒差手法及炒壳重组游戏,让1元退市标准发挥更大功效,并让投资者真正学会“用脚投票”的本领。到那时,1元股将成为垃圾股的代名词。而垃圾股股价回归,将有助于A股估值标准恢复理性。
在非对称涨跌停板制之外,换手率停牌及最大买入限制新规对暴炒垃圾股的投机者更是“雪上加霜”,让垃圾股的恶炒与暴涨成为泡影。
实际上,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新规进一步细化了新退市制度的可操作性,更加人性化地搭建了垃圾股退市的“死亡通道”,并为新退市制度(尤其是1元退市标准)提供了配套措施保障。这一新规是A股市场的重大利好,也是垃圾股的重大利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