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晚报》报道,当地一位王姓女子在淘宝网店上购物时,因为对货物不满意,给店铺留了个“中评”,便招来了店主的报复,短短几天内接到数千个骚扰电话,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和工作。无独有偶,就在几天前,《珠江晚报》也报道了一起由于给网店差评,而招致店主报复的案件。发生在珠海的案件情节更为恶劣,身在深圳的店主,竟纠结了几个流氓,专门到珠海将留差评的顾客砍伤。
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一些围绕网店的深层次问题也暴露出来。如相应维权机制的缺位,令店主和顾客在产生矛盾且沟通无果时,再无其他途径化解矛盾,从而令矛盾进一步激化。如果可以有一个网上维权平台供双方进行投诉、协商的话,许多矛盾就可以得到化解,冲突可以避免。从制度上来讲,这些担忧和建议都是正确的,也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然而,上述报道中涉及的那种打骚扰电话、甚至是砍伤顾客的极端行为,早已将现实社会中已有的法律和准则都抛之脑后。建立网购法规与机制,其实也只是提供一种处理网购时所出现的误会和矛盾的规则。可如果连现实社会的规则和法律都可以突破,网购机制再健全,恐怕也难保一些人不会去突破这些底线。
因此,在探讨如何建立健全网购制度的同时,更应该思考为何规则与底线会被突破。这其中的原因在于,法律这个一切规则的总底线屡屡在我们的社会中被亵渎与突破。导致这一情况不断发生的原因,则是有些人更信奉道理而非法理,还认为全天下只有自己最有“理”,其他人都是欠自己的、“没道理”的。所以只要自己的“理”被侵犯,就可以无视法律甚至超越和代替法律,去惩罚“没道理”的一方。
上述两起极端案件中的店主,恐怕就是认为自己被给了差评是“没道理”的,自己得好评才是有“理”的,所以就很自然地突破了一切底线,去惩罚自认为“没道理”的顾客。
在现代法治社会,必须依法办事,建立法律规则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能认为自己的“道理”大于现实社会的法律规则,就可以胡来。网购的制度需要健全与完善,但若想让这些规则真正发挥效果,则需要严格执行现实法律,以现实的法治社会作为依托。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