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牌后,去4S店公证,公证费200元……假设全广州需要公证的车为5万辆,那公证费一项就为一千万。官员拍拍屁股搞个限牌公证处就入一千万,这钱挣得爽不?”网友“小党”日前在微博质疑广州市政府要市民自费对购车合同进行公证。对此,有律师就认为,要求对买卖合同进行鉴定是政府行为,由车主自付200元“公证费”非常不合理,而且仅仅通过对买卖合同的书面审查,并不能确保没有“倒签”行为。(7月7日中国网络电视台)
之前,广州突兀刮起的限购风,已令舆论一片哗然;如今,对在限购前签署购车合同的车主需缴纳200元的公证费,更是引起了车主和网友的拍砖。先限购再收费,看上去如此天衣无缝的“因果”,难怪有人质疑相关部门趁“购”打劫、借机敛财。
诚然,相关部门也有出于打击投机取巧“倒签”或暗箱操作的初衷,但任由买卖双方自由鉴定、公正的做法,却根本起不到任何预防、打击的效用,反而会演变成一场赤裸裸的利益输送。显然,出台一项事与愿违的政策,既无益于事情的解决,又有可能使自身陷入矛盾的漩涡。而一项政策甫一出台即备受诟病与质疑,往往充斥着拍脑袋仓促决策的权力魅影。
拍脑袋决策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以权力为中心,不经深思熟虑就盲目推出,却忽略或践踏了群众的利益。此前媒体曾报道过,河南漯河裴城镇规定农户收玉米要办砍伐证、准运证,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厉处罚,这样的拍脑袋决策骇人听闻也必将遗臭万年。虽然类似的极端例子寥寥无几,但对拍脑袋决策者打击不力,问责不严,使得拍脑袋决策还在有恃无恐。曾被冠以“豪华、地标、最大”等光环的沈阳绿岛体育场在拍脑袋后被爆破;引发四川什邡事件的是当地政府对铜钼招商的拍脑袋决策,要不是“动静”过大,恐怕到头来还是拍脑袋决策的“胜利”。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拍脑袋决策甚至已蜕变成某些人推脱责任的借口,打人的警察毫无疑问是“临时工”,就连公路垮塌也归咎于“雨”这个“临时工”身上。
毫无疑问,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的监督与牵掣,拍脑袋决策就不会销声匿迹。相关决策者务转换自己是群众服务者的角色定位,服务大众而不与民夺利,心系百姓却不为利欲迷惑。须知权力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一旦将自己置于群众的对立面,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剥离了权力的向心力,只会让自己成为历史的罪人被群众打翻在地。
毋庸置疑,购车要公证,而权力必须“公正”。对那些拍脑袋决策者必须严厉问责,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权力公正为民谋利。也只有对权力充满敬畏,以百姓利益至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阳光下决策,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才能有效遏制拍脑袋决策的频频出轨。
广州的相关部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