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公共性不可丧失

2012年07月05日 07:26   来源:长江日报   刘敏

  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落马,有关他的腐败行径陆续披露出来。有报道说,黄胜在担任山东德州市委书记期间,在当地修建了一座豪华办公楼,从远处看,大楼形似“黄”字,被当地百姓戏称为“黄楼”。

  市政办公大楼不只是一座功能性建筑,往往还象征着一个地方的权力生态。显摆权力排场的建筑不是没有,比如一些地方仿照天安门样式的办公楼,再比如前些年曝出的阜阳“白宫”,但大多不像“黄楼”这样赤裸裸地宣示个人权力在握。某种意义上说,“黄楼”可谓是权力败坏的极致呈现,个人不受制约权柄的公然展示。

  办公楼修成书记的姓氏形状,老百姓戏称为“黄楼”,说明这个问题不是秘密,办公楼就矗立在那里,藏也藏不住。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包括当地人大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为什么没有正常履行监督职能?当地百姓有没有举报,同僚有没有腹诽,却丝毫没有伤及黄胜和他的“黄楼”。

  更可能的情况是,黄胜修“黄楼”,根本就没打算藏着掖着,不畏惧监督和举报,不在乎众目睽睽的眼神和内心评价,权倾一方,能奈我何,堪称没有加冕的“土皇帝”。“黄楼”很可能不是孤例。手握权力便能如此行事,这样的权力行径毫无半点公共性可言,无所畏惧,没有操守、没有底线,疯狂无耻到了极致。

  豪华奢靡还不足以概括“黄楼”的性质。地方大修楼堂会馆,一些地方的市政大楼的豪华程度未必逊色,而“黄楼”已经不能用豪华程度来衡量,它直接显示了一个地方官员的权力欲望病态到了何种程度,病态的权力又腐烂堕落到了何种地步。

  权力不受制约也足以说明“黄楼”的恶劣。不受制约的权力会作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是社会共识。但有些恶也不是人人都做得出来的,一个人大权在握,哪怕制约很少,也不表示他没有做人的基本底线,没有基本的政治耻感。内在的良心良知,外在的道德伦理规范,都是对人的约束。即使在封建皇权时代,“黄楼”恐怕也没有几个地方官员会去建、敢去建。权力拥有者失却底线的话,就无恶不可作,什么荒唐无耻事都干得出来。

  尤值深思的是,党和国家从来没有放松过反腐,反腐倡廉的力度是在加强而不是减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再宣示,保持执政党的纯洁性、保持国家和社会肌体的健康等一再重申,规范权力运行、维护权力道德的重要性也一再确认,而“黄楼”、“莲玉大道”之类事情的不断,说明权力的规范、权力生态的修复和政治道德的提升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需要继续努力。

  权力是公共的,不是哪个私人所有;个人掌握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和托付,不是对个人的加冕礼。一句话,做人要有底线,权力要有道德,权力的公共性绝不可丧失。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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