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刺乞丐”还刺痛了什么?

2012年07月05日 10:13   来源:东方网   蒋萌

  在广州白云、天河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原本平坦的地面浇筑着大片状如尖刀的水泥锥。有人称,这是为了对付睡在天桥下的流浪汉。谁浇筑了这些水泥锥,目前无人认领。

  这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不过是将流浪汉从桥底下赶到了其他地方,城市没有变美还招致冷血质疑。没有部门站出来认领水泥锥,也说明某些人也知道此举极不厚道。但是,或如城管诉苦,强行执法源自上级命令,不听从能怎么办?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是一座城市?世间既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这是自然规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为了“迎接XX”活动,一些管理者时不时就展开一番大清理,图的就是眼不见为净,只要上级视察满意就行。然而,你见或者不见,不光鲜的事物都在那里。对不光鲜事物的极力逃避与掩饰,较之想方设法打造形象工程,其实殊途同归——都是为了迎合某些虚伪的政绩面子。

  单纯寄希望于城市管理者拥有宽广的胸怀,一方面可能陷入弹性道义的误区,另一方面也很难避免人走政息。社会呼唤法律与制度性的人文关怀。

  流浪者也好,户籍不明也罢,都无法掩饰其共和国公民的身份。而国家理当保障公民包括生存权在内的底线权益。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表明在国家层面已然释放出人性与人本的温度。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行政领域的一大顽疾。鉴于分税制实施后,导致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不合理,一些地方官对上方命令阳奉阴违更加有恃无恐,上级对下级的小算盘有时也持迁就的态度。就救助流浪乞讨者来说,对地方绝对是一项净支出。这难免又引出财权与事权对等的老话题,上层在此问题上应当有更多考虑。

  不可否认,某些职业乞丐将讨钱作为一桩生意。但同样不能否认,还有一些极端弱势人群乞讨维生是不得已。社会不能因为前者的存在,而漠视后者的悲剧。提倡和谐的社会,应为此做点什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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