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医保跟着人流动,才有看得见的正义

2012年06月29日 13: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国务院日前批转人社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医保互认距离社保公平还有距离
   
    此次提出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既是为了落实社保法,也是为了配合之前推出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否则,可以异地养老,但无法异地就医。医保政策与养老政策配套后,让中国社保水平前进了一大步。但是,先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再医疗保险跨省转移,这种碎片式的改革并不太理想。

    医保漫游:异地转接须无缝
    
    异地对接有路障,不等于“互认”无法可施。在医保资源“再洗牌”和异地磨合下,互认的障碍大可消解。只不过,制度连接着人心,在补齐医保短板前,社会共识首当形成:医保“跟着人流动”,才有看得见的正义。

    医保“呼叫转移”还要细节支撑
   
    今天医保转移接续制度所遇到的现实困惑,其实是长期以来户籍制度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综合反映。如果中央财政参与协调平衡各地财政的利益诉求,便能够保证相关政策在“十二五”期间真正落实。但类似医保转移这样的障碍问题,提醒调控部门应更加全盘思考、优化户籍制度改革、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以及城乡居民福利平衡等一系列问题。否则,因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公众福利差距,最终还会影响中国经济的长期协调发展。

    医保年限互认不如全国统筹
    
    在人口流动频繁的今天,医保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不能异地就医结算,二是缴费年限不互认,三是重复交费严重,诸如此类。归结起来其实是一个问题,统筹层次太低。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麦克法登的话说,这是一种以雇主为主体、缝缝补补的制度。在没有全国统筹的基础上,“各地为政”的医保制度难见公平;“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之类的地方新规,更无异于对外地人的公开抢劫。

    医保互认的关键在理顺利益格局
    
    更大的挑战在于,医保互认不仅仅是打破了户籍和地域限制,也必将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现在基本医保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在统账结合的医保机制下,缴费资金分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两个板块,这样就产生了附着于医保基金之上的地方利益。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良禽择木而栖”,在这个人口大迁徙的时代,户籍及地域限制成为人们在城市发展的一道藩篱,寄居在城市的外地人无法享有平等的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医保缴费动辄清零的原因在于此,如今,国务院推出医保缴费年限全国互认的政策,对外来人口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因此不免触动经济发达地区利益,有“吃亏”之嫌,因而,要想实现医保随着人流动,保证社会的公平及正义,还需全国统筹并注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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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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