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7日从珠海市住规建局获悉,《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6月起正式实施。《方案》提出,整合并轨现有各类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从2012年起,将全市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等统一归类为公租房,实行只租不售。全市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月28日《珠海特区报》)
停建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只租不售,并不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产权保障房的愿望。但是,此举有利于堵塞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被“鸠占鹊巢”的漏洞,让保障房循环流转起来,让保障房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保障房只租不售实际上是为现行住房保障制度纠偏,笔者对此表示赞成。
近年来,有关经适房的争议声不绝于耳,“开宝马住经适房”、“六连号”等事件更是将经适房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另外,还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保障房的名义为员工低价分配福利房。保障房在分配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乱象,已经背离了保障房的保障宗旨,甚至成了某些人权力自肥的工具。
正如有识之士所言,住房保障是保障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保障人人有房产证。由于经适房拥有独立产权,5年以后就可以上市交易,加上经适房与商品房又存在巨大价差,自然就有人把经适房转租他人或者转手交易牟取暴利。经适房等保障房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其居住保障功能,所谓“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保障房只租不售对平抑某些人的牟利冲动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当然,停止新建经适房、保障房只租不售,只是为住房保障政策纠偏的第一步。虽说承租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但是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性与公益性。公租房租赁价格与市场出租价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价格差,仍难排除有人想从穷人口中刨食,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被关在保障房大门之外。如果“鸠占鹊巢”的人多了,还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规范公租房配置程序,让社会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为公租房加上防盗锁,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人蒙混过关,十分重要。政府部门除了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以外,还应该思考,如何严格为公租房把关,保证保障房政策确实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比如,对公租房供给对象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社区范围内举行听证会等等,都是应当进一步完善的流程。由于街坊邻居之间比较了解,在评价家庭经济状况、住房状况方面,他们往往比相关部门更有发言权,他们的参与能让人情房、关系房现形。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政府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一部分人通过弄虚作假占有公共资源,就是对真正有需要的人的一种剥夺。减少公共资源不该有的流失、保证其分配的公平公正,这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另外,有关部门除了对住房保障申请进行调查审核,为住房保障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依法收回不符合条件者的保障房之外,还应该依法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感觉骗取保障房的行为得不偿失。
由于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决定了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还要完善公租房的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或已经购置自有住房,就要及时收回公租房。把这些腾出来的住房转租给住房更困难、更需要帮助的民众。总之,只有把保障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才能让公租房最大限度地惠及困难民众。(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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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保障房建设为稳定房价“夯实”基础
保障房建设关键在于决心和魄力
骗取保障房不能罚款了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