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表示,2011年审计署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发现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94亿元。他表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10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据新华社6月27日报道)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其目的是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对于每年审计出的一些部委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常常容易被人们单纯地看做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纪律的问题,所以,只要收回资金、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一些整改,似乎就可以了。
对于政府部门的审计来说,虽然它只是一种经济监督,但通过它发现的状况,并非只是暴露了财经法纪问题这么简单。事实上,这更证明了部门利益的顽固存在,即有些权力部门确实具有强烈的逐利冲动,往往竭尽所能地利用职权追求本部门的利益,包括给领导和员工滥发福利等。为了部门利益,一些权力部门可谓胆大妄为,违规转移、套取、征收的金额往往数以千万元计、亿元计,可见其逐利冲动之顽固和强烈。
为了部门利益,一些权力部门连国家的财经法规纪律都敢违背,不怕审计审查发现,那么,在更多的方面,它们就可能会更加失去约束,肆意妄为。最令人担忧的莫过于在制定和执行法规政策等方面,也掺杂进许多部门利益诉求。例如,此次审计发现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和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等等。那么,这些部门在制定和落实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业信息化、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政策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想方设法追求部门利益?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势必导致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走样变形,失去科学性和严肃性,而这又势必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潜在隐患,其危害比起单纯地违反财经法纪导致巨额公共财政损失来,更严重得多,因此,这才是更加值得警惕的问题。
对于在审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权力部门,绝不能仅仅止于追查其财经法纪执行情况,更要由此而深究背后顽固存在的部门利益及其危害。一方面,在采取整改措施、健全财经法纪的同时,更应该采取措施设法遏制部门利益冲动,规范约束部门权力运行。另一方面,在对各部委实施经济监督、就其执行财经法纪的情况进行审计的同时,也要对他们在制定和执行其他法规政策方面的状况进行“审计”,以防止一些遭遇部门利益扭曲的法规政策得以继续实施,给国家和公共权益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埋下更加严重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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