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早在2005年年底,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官员就表示,一些地方“吃空饷”现象较为普遍。因此,中编办才决定当年在全国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据公开报道,已完成清理工作的四川、海南、重庆、湖南、河南、宁夏、内蒙古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清理出“吃空饷”者7万多人。(见6月20日的《今日早报》)
无论是“在编不在岗”,还是“死亡不注销”、“虚报工资表”等“吃空饷”,不外乎是为了套取财政资金,吸财政的“血”。既然“吃空饷”吃的是财政的钱,而财政的钱自有一套监管制度和办法,涉及到人事、编制办、财政、纪检等多个部门,真想“吃空饷”也不容易,为何“吃空饷”者长达多年无人知?为何“吃空饷”者一个单位比一个单位的多?如此大面积“吃空饷”,折射出行政事业单位监管出现了漏洞。单位人事信息、财政部门预算、机关财务如果公开透明,能接受群众监管,或许会让“吃空饷”者无藏身之处。毕竟,事实早已证明,规章制度成了摆设,有关监管部门“打酱油”去了,不敢对这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事前预防、事中制止和事后问责,才导致“吃空饷”频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查处“吃空饷”者,需要规章制度与财务公开透明,更需要监管公开透明。试想,一个人能够在单位“吃空饷”,且一吃长达十几年,没有多个部门包括监管部门的忽悠,是难以做到的。而时下的监管一般只局限于规章制度的层面,还没有进入实质性领域,放松了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以致许多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把“吃空饷”当作腐败现象来对待。而没有高度的认识,自然没有深层次的觉悟与防范,“吃空饷”自然难止。毕竟,规章制度是靠人执行的,如果连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耻辱感都没有了,如何监管?难怪“吃空饷”遍地开花呢?
究其根源,关键是权力失控,问责又没跟进,导致“吃空饷”大面积化。须知,权力不受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当权力失去20%的监督时,它就蠢蠢欲动;当权力失去40%的监督时,它就破门而出;……当权力失去100%的监督时,它就不怕上断头台。”特别是对于查出的“吃空饷”,涉及方面总是说“符合规定”,“没发现什么问题”;即使不“符合规定”,也只是退还“空饷”而已。如此缺乏法律制度的问责,无疑是变相的放纵。
俗话说:好的制度能使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人变坏。对“吃空饷”者问责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反思制度监管与问责的漏洞,采取跟进对策,让人从此敬畏法律法规制度。否则,后来者就不会敬畏法律规章制度,更会搞权力寻租,结果导致法律麻木,制度监管再度“失守”,“吃空饷”自然会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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