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确在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为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但进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据了解,中国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地方面临大量提前退休的情况。(6月20日《人民日报》)
与正常退休相比,延迟退休对多数人意味着“白干几年”,显然不为公众所接受。更何况,实行多年的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个体与国家达成的一份契约,怎容你说改就改?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公务员群体就很理解国家的这份“苦心”,恐怕职位越高就越是欢迎——真的还想再干五百年!工作强度、在职福利和退休待遇决定了不同群体的诉求差异,现实情况是,经过连续8年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方才达到每月1531元,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不过在50%左右。相比之下,工作30年以上的公务员,退休金往往能达到退休前工资的90%,且能够根据在职公务员工资上调而提高。再加上退休后仍可继续享受一些在职时的补贴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日益加大。
更重要的是,公务员和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是从来不缴纳养老保险的。这意味着,一群退休后拿着普通劳动者三四倍退休金的人,不仅从不缴费,而且还要要求缴费的人再多干几年,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呢?
现实问题不容回避,那就是养老金缺口日益增大,多年后将出现兑付困难的情况。然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既有历史原因——早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很多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的空帐运行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大关,也有现实原因——养老制度“双轨制”,造成上千万的体制内人员靠财政“小灶”养老,占用了本可以填补窟窿的财政资源。因此,让退休待遇本就被甩开几个档次的普通人来承担改革的阵痛,恐怕只会加剧社会不公,让“体制内乐了,体制外哭了”的担心再次成真。
延迟退休,涉及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某种程度上说,是社会财富在不同群体之间的一次再分配。如此利益攸关的大事,决不能任由某个部门以现实困难的理由随意决策,更何况改革的目标并非为了促进社会公平,结果很可能是“看对了病灶,抓错了药方”。因此,人大有关部门理应就此展开听证和质询,了解现状,尊重民意,督促有关部门以更大的智慧和魄力去解决养老困局,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攫走普通人的利益,再次埋下不公的种子。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