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应少一些家长式管理

2012年05月10日 07:05   来源:京华时报    王石川

  自愿固然必须,但代管拆迁款这一行为本身,就说明镇政府越俎代庖,我的拆迁款我做主,政府何必横插一杠子?

  江苏常州新北区春江镇为建万亩森林公园,将启动对工程附近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近日,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拆迁户们,意外收到一封征求意见书。在意见书中,政府表示如果老百姓愿意,可以为他们代管这笔钱,其间的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两倍。

  镇政府代管拆迁补偿款的理由很美妙动人,带有一定的诚意。现实中,因拆迁而一夜暴富,结果奢侈消费或染上赌瘾,从而返贫或变得赤贫,这样的案例确实不少,从这个角度而言,镇政府替拆迁户代管补偿款的初衷不无善意。

  但在拆迁户一不知道拆迁补偿额、二不知道具体条款的现实面前,所谓的代管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正如有村民所称,“我们只希望早点知道拆迁标准,知道自己家有多少拆迁款。”如果不明确拆迁标准,不把拆迁款完完整整地送到拆迁户手里,谈论代管实在太奢侈,当前应先把具体拆迁标准公之于众,在公布之前应公开听证,公开制定拆迁标准,别让拆迁户成为冤大头。

  镇政府急不可耐地要代管拆迁款,是否预设了不为人知的黑色“陷阱”,令人怀疑。当然,镇政府表示是否代管拆迁款,坚持拆迁户自愿原则。自愿固然必须,但代管拆迁款这一行为本身,就说明镇政府越俎代庖,我的拆迁款我做主,政府何必横插一杠子?

  自作主张地替村民代管拆迁款,镇政府显然把自己当做了家长,拆迁款就好比是过年给孩子的压岁钱,怕孩子乱花因而替孩子保管,这种家长式作风不宜延展到现代社会。每个拆迁户都是成人,如何支配自己的拆迁款,他们心里有数,哪怕不当使用拆迁款,他们也完全可以承担责任,政府代管已经属于权力越界。

  尤其令人愕然的是,为了吸引拆迁户将拆迁款交由政府管理,当地官员的许诺是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两倍。而政府代管的拆迁款存入银行,给百姓的利息补偿由财政出。公共财政属于纳税人的钱,需用于公共服务,由财政补贴拆迁户的利息,显然是乱用财政、制造不公。

  目前,已有一些拆迁户将拆迁款交由镇政府管理。镇政府能否保管好这笔钱,有待观望。尽管当地官员称肯定将拆迁款存入银行,但是否存入银行,公众并不知情。对于镇政府来说,目前有两种选择,一是将代管的拆迁款退回拆迁户,或者尽快发放拆迁款。二是,如果不退还,就应该成立独立的机构管理这些拆迁款,机构人员应该包括拆迁户,保障拆迁户的知情和监督权利。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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