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代管拆迁款”的三大隐忧

2012年05月09日 10:53   来源:新华网   李英锋

  近日,江苏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将启动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让拆迁户们意外的是,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他们,却首先收到一封意见书。意见书称,若拆迁户愿意,镇政府可代管拆迁款,利息为银行2倍。该镇党委书记宋建伟称,很多人不懂怎么使用拆迁款,有人还可能去非法投资甚至赌博。镇政府代管拆迁款不会用来投资,全部存银行。(5月8日《扬子晚报》)

  镇政府要帮拆迁户代管拆迁款,从初衷来看是善意的,然而这份热情却明显“过度”,难免让人心生疑窦和隐忧。

  第一忧:镇政府会不会“空手套拆迁”?拆迁补偿需要“真金白银”,拆迁户只有把“真金白银”攥到手里才会踏实。而眼下,2000多户拆迁户连拆迁补偿金额是多少都不知道,连拆迁条款的内容都不清楚,更没见到拆迁款,镇政府就要帮拆迁户代管拆迁款,这种模式如果得以运行,就意味着镇政府暂时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启动拆迁。笔者不禁要问,镇政府是真心想替拆迁户代管拆迁款,还是根本就拿不出足够的拆迁款,或者把拆迁款挪作他用了?而所谓的代管拆迁款是不是镇政府的“缓兵之计”?

  第二忧:代管拆迁款的高回报从何而来?春江镇政府承诺给予的代管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镇党委书记宋建伟表示,多出的一倍利息“财政出”。这种设想看似惠民,实则既不合理也不公平。政府财政的钱都是纳税人给的,政府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用途精打细算地花钱,该花的要花到刀刃上,不该花的一分也不能花,而给拆迁户“白送钱”显然不是法定的花钱用途,属于乱花钱。另外,政府只给涉及拆迁的2000多户居民“白送钱”,对于其他未涉及到拆迁的居民显然是一种不公。

  第三忧:拆迁户的财产权是否会受到限制?拆迁款是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拆迁户有自由的支配权,即便这笔钱真由镇政府代管,拆迁户也可以随时随意支取,如果拆迁户只有遇到了结婚、购房等大事才能支取,还需要经过本人申请、村委会证明、有关部门审核等一套严格程序,那么,拆迁款就被套上了笼头,拆迁户要解开这个笼头并不容易,还要费劲周折,拆迁户对于拆迁款的支配权显然大打折扣。

  此外,镇政府的“代管拆迁款”行为能否做到公开透明、能否接受拆迁户的监督,也要打个问号。

(责任编辑:李焱)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