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拆迁款的“善意”何以无人解?

2012年05月09日 09:24   来源:新华网   禹海君

  近日,江苏常州春江镇将启动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但在拆迁补偿未通知前,拆迁户们收到一封意见书。意见书称,若拆迁户愿意,政府可代管拆迁款,利息为银行2倍。该镇书记称,很多人不懂怎么使用拆迁款,更有人去非法投资甚至赌博。钱不会用来投资,全部存银行。(5月8日《扬子晚报》)

  时下,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有不少农民因拆迁“上楼”。然而,身份“上楼”容易,思想“上楼”却没那么简单。离开了世代依靠的土地,思想先进者学会了理财投资,保守者选择吃利息享福,勤奋者小本经营谋生,也有不少人只花不赚,甚至用拆迁款赌博挥霍。在这种背景下,政府主动提出帮拆迁户理财,应该算得上是一种惠民之举。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惠民之举”成立的前提是拆迁户能满意拆迁补偿的金额条款等条件,同时,政府也需要充分阐述主张和具体做法,以透明的工作流程消除民众的疑虑。而在这起事件里,春江镇政府在拆迁户对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意见征询,至于是否经过成本核算和调研、如何监管等等关键问题,却称“计划还在酝酿阶段,细节不好多说”。

  既是为拆迁户利益考虑,镇政府就应该想好计划细节,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向拆迁户解释清楚,为何直到征求意见行将结束“计划还在酝酿阶段”?如此仓促的征求意见,如何能够让拆迁户感到放心?如果确是惠民之举,大可以向社会各界坦白,又何必藏着掖着?如此以来,公众质疑镇政府帮拆迁户理财的动机也在情理之中。

  有人认为镇政府此举的目的在“集资”,也有人认为此举是试图拖欠拆迁款,究竟是在集资还是试图拖欠拆迁款,仍需要镇政府做出进一步说明。至少,就目前而言,集资的嫌疑最大,虽然镇政府声明托管的拆迁款将存于银行,利息补偿也由财政支付,可事实上,此举违背市场规律,公共财政根本不可能承担。

  其实,政府大可以引进专业机构或人员帮助拆迁户理财,根本无需如此“亲力亲为”。当然,政府若想通过代管集资也未尝不可,只要出于公共利益、且经过科学的决策,又能确保拆迁户的利益,根本无需如此“讳莫如深”。然而,一边是讳莫如深,一边却是背离市场规律的说辞,就难免要让人揣摩其释放的“善意”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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