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药纳入基本医保不合时宜

2012年04月18日 09:40   来源:山西晚报   赵清源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出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策略研讨会”时表示,将通过深化医改为控烟助力,逐步把戒烟咨询和药物纳入基本医保。对此,专注于医改研究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质疑称,如果戒烟药入医保的主要受益者是“伟哥的消费者”,那就说不过去了。难道买伟哥也要报销?(4月17日《广州日报》)

    应该说,陈部长的初衷是无可指摘的。把戒烟药纳入基本医保,不但可以减轻戒烟者的负担,还可以控制由吸烟导致的诸多疾病的发生,从长远来看,也从另一方面节省了医疗费用。这也符合陈部长上任之初提出的医改的两个方向:“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和“得病后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病有所医”。

    可是,这样的初衷却与当下的现实有种种不合时宜之处。

    首先,所谓的戒烟药能否有效戒烟就是一个最大的疑问。戒烟药的医学原理有两种,一种是尼古丁替代治疗,即通过药物把尼古丁送到体内,缓慢地提供比较少的尼古丁,减轻戒断症状,以帮助戒烟者坚持下去。这种治疗方法虽然可能让戒烟者戒除烟草,但却可能对替代药物上瘾。比如,2006年,就有媒体报道,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某品牌戒烟产品中不但含有尼古丁,且尼古丁含量比普通香烟还要高。正是“前门打完狼,后门又进虎”;另一种是直接抵抗尼古丁,阻断其作用。然而,越来越多的临床报告显示,这种戒烟药品可能引发抑郁、自杀等严重的精神问题。

    其次,根据报道所述,目前市场上的戒烟药几乎只有三种,分别由三家国际制药巨头生产,价格不菲,且无国产药可用。那么,将医保资金投入到不能确定疗效且花费巨大的药品上是否值得呢?正如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所说,医保资金有限,戒烟是否是最紧迫的公共医疗事务?一份针对东中西部六城市城镇基本医保的调查显示,目前中西部城市的保障水平极其有限,参保居民患病医疗费用的支出仍然主要依靠自费,目前的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很难有效应对重大疾病风险,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一些城镇家庭因病致贫的重要原因。一面是补偿标准低,另一面是医保范围仍存在未覆盖的地方。比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收入等原因,在一些省市中,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许多较为常见的疾病就没有纳入大病医保。我们不禁要问,在许多大病还没能进入医保范围的情境下,在许多家庭仍为这些疾病困苦的现实下,把戒烟药纳入基本医保是不是过于超前,是不是有些不分轻重缓急呢?

    另外,针对烟草造成的巨大危害,利用药物戒烟只是难见成效的亡羊补牢之道。要从源头上治理,政府就必须对巨额的烟草行业利润痛下狠手,尽快将烟草企业从行政部门剥离,接受法律的管制约束。同时,明确政府部门的控烟职能,制定严格的控烟计划和目标,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控烟常识,采取各种政策来遏制烟草行业的发展空间。当然,这远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可以完成的,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

(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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