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医案后,怎样剔除暴戾氛围

2012年03月28日 08:12   来源:中国网   佘宗明

  戾气弥漫,总以价值失控的方式,冲击着公共安全的神经,堆积日常生活的风险。在哈尔滨杀医案中,暴戾氛围,再度显现。

  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名患者持刀砍死一名27岁的实习医生,还造成三人受伤。此案曝出后,在腾讯网的一个6161人参与的调查里,4018人表示高兴,占到65%,表示愤怒、难过和同情的,分别只有879、410和258人次。(3月27日 《中国青年报》)

  是非被混淆,“舆情”很错乱。一起沉重的杀医案,本是信任内耗的恶例,当引起医患关系、话语协调、妥协艺术等命题的反思,却成了某些人的“庆典”;个中弥散的暴力伤害,也被他们解读为“快意恩仇”,甚至引发“泄众愤”的欢呼。价值错位,一至于斯,让人不寒而栗,并深感痛心。

  65%的人对杀医案“高兴”,究竟是否有典型性,仍然存疑。水军潜伏,网民的年龄阶层局限,局部的反智,都可能让此调查不科学,凸显的是“虚假民意”,民众真实意愿却“被代表”。由颇具随意性的粗略调查,进而断言“集体无理性”,未免失之偏颇。

  可就算“不以为悲,反以为喜”的网民不多,照样需警惕。极端情绪的“星星之火”,或将引燃一堆干柴,招致火灾。更何况,该个案也照见了现实中戾气的普遍存在:尽管未必反映了暴戾氛围的厚度,可至少印证了暴戾因子的潜滋暗长。

  杀医案,本属撕裂了人性的悲剧。惯常的医患矛盾,因沟通路径不畅,两方被推上对立面,患者一怒之下,将刀指向了医生。互伤的结局,让人痛切。哲人说:“说服是摊开的双手,而非握紧的拳头”,暴力始终不是通向和解的通道。纵然对话平台匮乏,维权又遇阻,“拳头法则”都不应被奉为信条。

  患者以极端化的杀人,是剑走偏锋。“非制度”的话语表达,既体现出弱者的无奈,也尽显暴戾。“以恶制恶”,从来都无关理性;在诉求摊开的情境下,以妥协为“敲门砖”,也许有助于矛盾纾缓。可拾起屠刀,却葬送了对等交流的空间,制造出人伦惨剧,令人扼腕的同时,也应唤起对医患紧张关系的追问。

  遗憾的是,暴力的不可取,在反向诠释中,成了叫人拍手称快的义举。杀医的极端举动,被看成是情有可原。只因杀医案契合了“为民除害”的英雄叙事模式,满足了他们的看客式快感——在有些人看来,“看病贵(难)”、开假药、庸医坑人等乱象丛生,医生难逃干系,于是医生被视作“大敌”——他们便感到欢欣,也模糊了是非评判。

  将杀医植入“医患对立”“医强患弱”的假想情境中,似乎很正义——把弱者想成“正义化身”,具有天然的道德优势,杀人是无奈选择。但实质上,这却是群体极化:任何偏激与暴戾,都该遭谴责。轻佻的欣喜情绪,替代了审慎的思考,无视生命零落,无疑是人性盲点,也是对生命价值的漠视。

  暴戾披着“弱者立场”的外衣,与民粹合流,势必会灼伤公义,加深人际隔膜,抑制善的生长。当暴行被“认可”,道德尺度难免含糊,我们日常生活的风险也在堆砌:谁也说不准,我们能否免于屠刀的戕害;自危感的泛滥,会像噩梦一样缠着你我……

  可戾气发酵,非“一日之功”。杀童事件、李刚门、药家鑫案等,“何不杀贪官”的呼声,都曾甚嚣尘上。暴力崇拜,在“江湖豪气”的包装下,显得十分合理,哪怕杀人犯法是基础性常识,协商让渡方为理性的对话。

  暴戾和民粹的交汇,将社会置于“丛林法则”中。对此,纠结于“个体冲动”于事无补,剔除暴戾土壤,才能消弭暴戾的瘴气,构筑起向善的道德谱系。

  诚如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所说,媒体不该用吸引眼球的方式鼓励仇恨。在惨案过后,媒体淡化“暴力之害”,却过度渲染“施暴者的动机合理”,只会是负面刺激。再者,影视里宣扬的“暴力美”“江湖法则”,引导作用不可小觑。以分级制等隔离手段,削减“坏的引导”,遵循人本伦理,尤为重要。

  法治残损、公权力乱作为,更是在植下暴戾的种子。野蛮强拆对抗拆的倒逼,刑讯逼供引起民愤等,都会加剧弱者的受迫害感。强者为恶被豁免,也衬出法律疲乏。在不满情绪下,暴戾也就成平民发泄的路径。在利益分化的转型期,问题堆积,法治硬起来,政府直视和破解难题,强化对权力的制衡,补全制度空缺,才能让不公、敌意找到制度化的化解渠道。

  “制度之后是人心”,在利益磨合中,人们恪守对话理性,共筑互谅的交往语境,摒弃对立思维与看客式冷漠,才是给文明“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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