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十二五”规划明确,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为了落实这项措施,有关部门酝酿将省市区管理的一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集中起来,按一定比例投资到各类金融资产。
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将达到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养老基金。如此巨大规模的资金,该如何实现保值增值将是个重大的课题。
众所周知,人口老龄化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5%。预计到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到2030年前后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这意味着我国需尽快建立包括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多层次补充型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为此,借鉴成熟市场相关经验,对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意义重大。
事实上,为了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规定社保基金可以在资本市场中进行投资。在基金的投资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尽可能提高投资收益率,另一方面则要有效分散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各国把其投资安全放在首位,对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都有严格的限制,目的是在控制好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例如:在德国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证券、房地产和外国资产的比例分别不能超过20%、5%和4%;法国补充性养老基金的资产中必须有50%投资于政府债券;美国联邦社保基金投资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对其本息均予以担保的“孽息型有价证券”,不允许其进入股票市场、委托投资以及房地产开发等。
此外,为了确保基金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最低收益担保制度,要求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达到一定的水平。如:智利规定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全部基金平均收益的50%,瑞士养老金的名义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4%。
同样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此次欧债危机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建设也具有启示作用。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副主任熊军表示,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养老基金都在讨论管理模式。例如,如果要投资,就要求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同时应更加重视战略资产配置。需要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因为代理机构在运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
熊军称,全球都提倡养老基金发布非常详细的投资政策声明,声明应包括养老基金的主要政策文件、目标、风险容忍度、责任、再平衡规则、组合标准方法及投资组合指引等。
据了解,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已有多年经验。数据显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2000年设立十多年以来,累计投资收益2771亿元,年均投资率为9.17%,去掉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2.14%,净收益率达7.03%。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我国仍旧严格控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投资对象被局限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而事实上,我国长期为负利率,把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只能保证名义上的安全,即使投资国债,也无法保证基金能够从经济快速增长中充分获益。
业内专家呼吁,基金收益人要承担完全的风险以及通胀风险,因此需要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高水平的投资管理以及规范化的交易监督,以保证实现较高的实际投资收益率。社保制度改革要求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提高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而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须有健全的资本市场为其提供投资环境,同样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运营也将对资本市场的发育和成熟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