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地方权力干预统计的手

2012年03月18日 06:49   来源:京华时报    乔子鲲

  监督是个好东西。据称两起案件被发现均源自群众举报。想造假,就有被举报的风险。公开也是个好东西,一经查实,就把造假者公之于众。

  英国前首相本杰明曾说:“世界上有三种谎言:谎言、糟糕透顶的谎言和统计数据。”统计数据之所以成为“谎言”,原因有很多,直接的造假就是恶劣而低级的一种。而今,这种做法正在“数据直报制度”面前现形。

  国家统计局最近曝光了重庆永川区和山西河津市干预统计数据上报的案例,前者居然直接发文要求“先审核评估”再上报数据,后者则直接要求企业“上报特定数据”。这是地方权力直接干预数据造假的典型案例,令人瞠目更令人感慨。

  在此前,地方完全掌控统计数据申报权,使它成为一种事实上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其所以能随心所欲,原因在于制度缺失使其图便。而在今年2月开始正式实施“企业数据联网直报数据制度”后,想造假就没那么容易了,至少每一次干预都会遭遇制度壁垒,或留下痕迹。这就是制度的威力,虽不能禁绝,却能“照妖”。

  这一制度的建树原理,正在于直接从最基层提取最真实的数据,绕开中间环节可能存在的层层拿捏,以确保数据的源头之水清澈。诚然,企业也有可能直接报假数据,但是直报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设计,以及有辅助性的防范制度护佑,比如将统计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并进入有关部门征信系统,数据造假者在制度面前的造假成本明显大大提高了。

  监督是个好东西。据称上述两起案件被发现均源自群众举报。想造假,就有被举报的风险。公开也是个好东西。一经查实,就把造假者公之于众。这样的造假成本不小,造假者需要去掂量。俗话说“吹牛不上税”,将数据吹牛成天大,即使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强调“严肃追究统计造假责任人的责任”,但再严厉、严肃能严到哪里去?在现实中最管用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同时用好这两样好东西,因为监督与公开,是造假者最害怕的。

  在一定意义上说,监督与公开,是直报制度的“护卫舰”。如果能把这两样好东西都用好,不留死角,也不留情面,直报制度的功能就会很强悍,造假者仍然会有,甚至可能络绎不绝,但终归是飞蛾扑火。

  如果只是偶尔用一用,或者抓住一两个典型说一说,直报制度的威力就会大大下降,最终仍然可能使数据失真。这就更考验国家统计局,有多大的决心和力度去排除各种公关、干扰,一律去查,查实者一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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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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