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茅台高管刘自力回应记者关于“三公消费禁喝茅台”提案看法时反问,“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那么我请问你,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他称茅台不是奢侈品,“茅台本身就是中国广大消费者都消费得起的产品,怎么可能是奢侈品呢?”(3月12日《京华时报》)
原本是酒品推介会,却招来记者“三公消费禁喝茅台”的提问。从某种意义上说,记者此举颇有“砸场子”的意味。事实上,茅台董事长“茅台和公款消费无必然联系”的回应,还算颇有水平。而刘高管“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的反问,却有点“歇斯底里”的意味。不过,“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喝什么,刘高管如此不讲逻辑,恐怕也会让记者一时语塞。
去年初,在南方周末一篇名为《茅台:一瓶酒的角色》的报道中,某省级驻京办工作人员曾透露:“普通国企还收敛点,有的央企指定要喝30年的茅台,一瓶八千多”,“央企偏爱53度的茅台”,“如果酒桌气氛好,平均一人一瓶多”……现实已经表明,即便中国广大消费者都喜爱茅台,其主要消费群体,恐怕还是公款吃喝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代表委员在遏制“三公消费”的提案中涉及茅台,并不奇怪。
刘高管质问:“我们省委书记也说过了,如果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那么你去喝拉菲吗?”可以看出,刘高管的底气来自于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说:政府采购茅台属市场行为无可非议。政府属于公权力,政府采购居然是市场行为,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按照这一逻辑,政府规定全国人民都喝茅台酒,岂不快哉?栗书记发展地方经济、维护茅台利益的心思可以理解,但随意忽悠民众却是不应该的。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全国政府机关饮酒量总和是每年喝一个“西湖”。诚如论者所言,三公消费高不是一瓶酒的错,板子不能只打茅台,遏制"三公消费"别只盯着茅台。问题在于,茅台酒在三公消费中,却扮演着并不光彩的角色,与腐败则总是如影随形。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喜欢拿茅台说腐败,看到茅台就想到公款吃喝,可以理解。换句话说,公众并不想“打”茅台,而是想“打”腐败。
“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喝什么?网友回应,三公消费本就不该喝酒,最多四菜一汤。是的,“三公消费”应该什么规格,本应征求民众意见;其账目也应该公开透明,以便公众随时随地监督。这不仅是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公权力是否有约束的一个标志。在我看来,“三公消费喝什么酒”其实是个权力之问——它在质问公权力是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不喝茅台喝什么”不能无解。当然,要回答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政治决断,更需要民众参与。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