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期待“权力转移清单”催生新权力观

2012年03月09日 06:55   来源:羊城晚报   潘洪其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近日参加全国人大广东团开放日活动,提出要对行政审批事项“动刀”,引起强烈反响。省编办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做行政审批事项“摸查”工作,要求各部门把自己的“权力清单”列出来,省编办牵头对行政审批转移事项进行梳理,今年上半年有望公布第一批“权力转移清单”。

  “只要不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以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类审批原则上都要取消”、“企业能办的事,放权给企业;社会能做的事,放权给社会”、“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的职能,一律下放转移;对能交由社会组织完成的社会公共事务,一律购买服务”……从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表述中,不难体会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削减行政部门权力的决心和力度。经过清理和转移,到今年下半年,很多部门的“权力清单”将大大缩水,以往“大权在握”的感觉也许将不复存在。

  一说起“革自己的命”,自己对自己“动刀”,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这项改革必定让“大权在握”的政府部门万分痛苦,必然面临巨大的困难和阻力。何以如此?因为在传统的体制格局下,行政权力承载或隐含着具体的利益,这些利益有的可以通过合法行使权力而实现,有的则通过权力延伸、权力滥用、权力寻租等方式得以实现。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是缩减、转移行政权力,都必然触及政府部门的实际利益,必然让相关人员倍感“痛苦”。

  而在法治社会的体制格局下,与行政权力直接联系的并不是政府部门的利益,而是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政府部门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意味着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如果未能尽职尽责,或因失职渎职产生不良后果,政府部门和有关人员要被追究责任。如果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逐渐形成现代法治社会的体制格局,那么,当一项改革需要缩减、转移政府部门的权力,实际上也是要缩减、转移政府部门的行政责任,这或许会让一些人感到“失落”,但由于并未触及他们的实际利益,所以不会让他们倍感“痛苦”。

  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奉行“遇到利益齐伸手,遇到责任绕道走”的潜规则,将利益和责任分得一清二楚。比如校车问题,有关部门需要付出大量管理成本,承担很大的管理责任,却不大可能从中获得多少利益,所以他们大多“绕道走”,而不愿意主动“伸手”,从而导致“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辆校车”的尴尬。反之,如果某一事项“油水”多,有关部门打破脑袋也要挤过去承担“管理责任”,实际上就是要抢占和分享“权力股”罢了。

  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引用过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诚哉斯言。把权力当成一种责任和负担,而不是当成一种利益和乐趣,就会催生出一种崭新的权力观念。在新权力观主导下,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也会争取拥有更多权力,但并非为了谋取利益、享受乐趣,而是为了履行职责、承受负担,如果需要削减、转移他们的权力,需要他们“革自己的命”,自己对自己“动刀”,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和阻力。

  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使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使行政权力摆脱实际利益的羁绊,回归承担责任、提供服务的权力本位。广东对行政审批事项“动刀”,向社会公布“权力转移清单”,希望此举能唤起对权力的深刻反思,促使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放下包袱,形成新的权力观念和责任观念,成为国家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推动者。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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