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含金量”:经济发展的“民生含量”

2012年03月02日 07:37   来源:工人日报   □晏 扬

  中国经济研究院日前发布2011年全国31个省份的“GDP含金量”,排名前十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北京、广东、浙江、贵州、海南、云南、安徽、江西、重庆。其中,GDP总量排名高的省份,“GDP含金量”排名未必靠前,有的还很靠后,2011年GDP总量前五名的省份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其对应的“GDP含金量”排名则为第3位、第21位、第25位、第4位、第24位,而贵州省GDP总量虽然排在全国第26位,但其“GDP含金量”则排在全国第5位。(见2月28日《中国经济周刊》)

  我国的GDP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欣喜之余,人们也开始有了更高期望。GDP能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居民收入和福利,不仅事关GDP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乎社会公平与和谐。如果不能给民众带来实惠,再漂亮的GDP数字,对民众也只是镜花水月。

  基于此,“GDP含金量”的概念应运而生:它是某地人均收入与人均GDP的比值,而非单纯的人均GDP排名和居民收入排名。如果某地的人均GDP较高,但居民收入相对较低,其“GDP含金量”则较低;如果某地的人均GDP较低,但居民收入相对较高,其“GDP含金量”则较高。

  为什么一些地方的GDP总量较大、人均GDP较高,但居民收入却相对较低?原因可能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建也GDP、拆也GDP,GDP数字上去了,但“高增长、低发展”之下其实并未创造多少社会财富;其二,在GDP蛋糕分配方面,政府分得多,民众分得少,很多人并未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方GDP存在“注水”现象,虚报的GDP不能转化为居民收入,GDP数据虚高,“GDP含金量”必然被拉低。

  此番公布的“GDP含金量”排名无疑为正确认识GDP提供了新的视角:追求GDP“量”的快速积累与“质”的同步提高同样重要。高质量的GDP,首先应是可持续发展的GDP,而非“黑色GDP”、“带血GDP”或“有毒GDP”;其次,它必须是能够给民众带来实惠的GDP,而不能是“注水GDP”、只作为升迁资本或只惠及政府的GDP。因此,“GDP含金量”作为GDP质量的表征,体现了GDP的虚与实,反映了民众分享GDP蛋糕的大与小,映衬出政府“还利于民”力度的强与弱。在一定意义上,“GDP含金量”就是经济发展和政府工作的“民生含量”,它对一地的发展观念作出了有益提醒。

  当前,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的GDP总量、人均GDP、人均收入并不可比,但作为居民收入与人均GDP的相对值,各地“GDP含金量”却具有较强可比性。因此,与其比GDP,不如比“GDP含金量”,甚至可以考虑将“GDP含金量”纳入地方政府及官员的考核体系,这才是更为实在、更有意义、更为民众认同的政绩。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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