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被判“死刑”后的思考

2012年02月25日 10:34   来源:东方网   陈泽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最高量刑可以判处死刑。(2月24日东方网)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拍手叫好、大快人心的利好消息。采取这样极其严厉的惩处措施,可以说是对“地沟油”问题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了。也看出了政府对于“地沟油”问题乃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决心与“零容忍”的态度。虽然整治行动尚未开始,但“死刑”这二字一出,恐怕就已经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绝对不容忽视。在这些种种问题之中,“地沟油”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最严重,更是最亟需解决的一块顽疾。毒豆芽出现了,我可以不吃豆芽;染色馒头出现了,我可以不吃馒头;注胶虾出现了,我也可以不吃虾。可食用油是老百姓日常生活饮食的必需品,若是连日常生活必需品都无法保证他的安全,那可真是让老百姓有些提心吊胆了。所以说,对日益猖獗,屡禁不止的“地沟油”犯罪活动的严惩是必要的,也是非常亟需的。同时,政府部门这样严厉的举措,也对中国其他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地沟油回流餐桌,需要经过回收、加工、贩卖、使用等多个环节。所以,除了严厉地整治打击“地沟油”的不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也应该想办法加强对地沟油的统一回收与管理,并将它将它合理的循环运用,变废为宝。毕竟,现在许多餐饮企业将地沟油回收给不法分子,就是看重了它还有一些剩余价值,还有利可图。如果加强这方面管理,就能够从源头上阻止地沟油的外泄。就如一堆杂草就需要斩草除根,将它连根拔起就不用担心“春风吹又生”了。一旦不法分子在第一个回收的环节上,就无油可收,那种打击将是致命的。再加之,严厉地打击与惩处措施,两面夹击之下,“地沟油”问题的销声匿迹也就指日可待了。

  这次,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似乎就像一张对“地沟油”问题的死刑判决书。只要执法部门不让这则通知成为一纸空文,能够严厉地打击与治理,切切实实地将整治落到实处,就一定能让地沟油永远地在老百姓的饭桌上消失。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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