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涨”方案(图)

2012年02月16日 07:06   来源:西安晚报   文/乔志峰 图/王成喜

  

  2月14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2套自来水调价听证方案。两套方案差异不大,差别只在于水价涨多少,若实行,则第一阶梯用水范围内的起步价将分别比现行1.32元/吨的收费标准上涨7角钱和6角钱。市物价局称,价格调整因供水成本与水价已出现倒挂。(2月15日《广州日报》)

  两套方案均涨价,老百姓只有选择“涨多还是涨少”的机会,而没有“涨还是不涨”的选择。听证会还没开呢,水价已铁定要上涨。

  记得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曾经表示:有人认为听证会“逢听必涨”是对听证会制度本身的不了解,“我认为,是逢涨必听而不是逢听必涨”。“逢听必涨”和“逢涨必听”虽然都是“听证会=涨价”的意思,但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逢听必涨”说的是只要举行所谓的听证会,就必定要涨价;而“逢涨必听”的意思是,领导和相关部门已经定好要涨价了,但还是要开个听证会,走走所谓的“程序”。广州水价调整左也是涨、右也是涨的“连环涨”方案,不过又是一个“逢涨必听”下的蛋。

  某些行业的“成本”确实居高不下甚至“节节攀升”,但我们一定要厘清,所谓的“成本”当中都包含了哪些组成部分,是否每一部分都合理。特别是其中的“管理费用”是否过高、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和挥霍浪费。如果要想将“成本”作为涨价的理由,就必须详细公示“成本”,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质询。假如“成本”方面还有“挖潜增效”的可能,就应该在内部管理上下工夫,而不是将其粗暴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听证会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对某些行政行为进行约束,给予老百姓更广泛的话语权。但在现实当中,听证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出现了种种“潜规则”,“逢涨必听”、“听证专业户”等现象屡见不鲜。对听证会制度进行改革和规范,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已经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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