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金刚:分配保障房的“老大难”问题有解吗?

2012年02月10日 06: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期开工、质量可靠、如期建成的同时,把确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科学确定保障范围,规范和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2月7日新华网)

    分配公平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如果守不住这条生命线,建设再多的保障房又有何意义;如果保障房不能分配给哪些最需要的人,建设越多自能是浪费越大,并将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平。过去,造成分配不公的原因主要是审核制度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人员不足等。随着国家对住房保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应该说,制度层面已经相对比较完善。现行的保障房管理制度,早就明确在保障房分配环节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公示,各地也都成立了专门的住房保障部门,在实际操作层面,应该说已经具备了公平分配的条件。但为何并没有能够堵住各种违规漏洞呢?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主导出资提供、关系民生民权的一种重要公共产品,附着在其背后的财政资金、土地和大量管理成本都是公共资源。如果保障房质量较差或违规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不仅意味着公共资源的浪费,更会影响社会公平,实质影响的却是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心伦理。

    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5年左右我国保障房将占到全社会住房的20%左右,随着保障房建设规模迅速增加,这些房子建成并进入分配环节,围绕保障房利益而生的违规现象就层出不穷。从多年前开高档汽车住经济适用房,到前两年的“六连号”事件,保障房分配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审计署去年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指出,在公布的8个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中,有4407套被违规出售或另作他用,4247套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还有4428套长期空置。

    种种保障房的违规事实,让我们认识到,我们缺的不是制度,而是对制度有效的执行,特别是缺乏在公开监督之下公开透明的执行环境;我们缺的是一套完整问责机制,加之处罚力度和违规成本太小,给了违规者铤而走险的机会,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自然有人会铤而走险。所以才会上演出一幕幕规则为金钱与权力让步的闹剧。

    如果把不好公平公正这杆“秤”,保障房就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群众就不会真正满意。李克强说,“要把确保质量和公平分配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建设质量优良、分配阳光的工程,使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有了公开,坚持公开,公正就可期待,公信就有保障。“没有公开,就没有真相;没有真相就存在暗箱操作;存在暗箱操作,就不会有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说服力。”但凡没有阳光的地方往往潜伏着黑幕。只有将保障房分配等做到全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让住房分配始终在公众的目光下进行。更为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针对各级主管部门和申购人的严厉问责制度,只有让违法违规者付出的成本足够大时,才能从根本上刹住一些机会主义者贪婪的欲望和冒险的动力,才能以此震慑违规者。(郝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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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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