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行将两年,其间,政策、措施、手段一个接着一个,用“密集”、“连续”、“严厉”、“重拳”等词汇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现在的问题是,再多的政策、再严的措施、再狠的手段,目的都是一个,那就是把过高的房价压下来,把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挤掉,让房价回归理性,让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那么,在经历了近两年的严厉调控之后,房地产市场有没有出现预想的结果呢?显然,到目前为止,市场仍然处于胶着状态,价格则仍在博弈过程之中。开发商没有选择降价求生,除少数一线城市房价出现了一定幅度下降之外,绝大多数城市只是放慢了价格上涨速度,或在零涨幅附近波动。相反,市场则出现了严重低迷状态,绝大多数城市商品房销售大幅下降。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在“严寒”中度过的,房地产市场一片冷清。
为什么会出现价降不明显、市场很低迷的现象?为什么开发商在普遍“资金链”紧绷、成本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死杠房价?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引起重视,更需要从政策层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因为,此轮调控以来,虽然政策措施交替使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共同发力,但真正发挥作用的,并不是经济和法律手段,而是行政手段。也就是说,此轮调控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而行政手段更多的是治标,而不是治本。短期用用效果很好,长期使用作用就会大打折扣了。毫不客气地说,开发商所以选择死杠房价,很大程度上就是看透了此轮调控的行政色彩,看透了行政手段的时限性,认为有条件与调控比比耐心、比比耐力,甚至不排除一些开发商在等待出现1998年那样的机会。
事实也是如此,此轮调控由于夹带着太浓的行政色彩,因此,本可以起到固本作用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效率和效力也打了很大的折扣,特别是重庆和上海两地出台的房产税政策,几乎没有发挥作用,而是被限购、限价的行政手段完全对冲了。
笔者并不认为调控不能使用行政手段,关键是,此轮楼市调控使用的行政手段时间已经很长,对楼市的负面作用已经显现。更重要的,治本的经济和法律手段迟迟没有出台,更多的还是在试探。而与经济和法律手段配套的政策措施、基础工作,如住房信息联网、公开空置房信息等,也没有及时跟进,造成相关的经济、法律手段不能及时推出,或推出了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特别是被寄予厚望的房产税政策,仍然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嘴里“传颂”着,而没有实质性的启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在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将加大税制改革力度,其中,资源税和房产税改革将成为重头戏。那么,房产税到底何时才能真正与公众见面呢?何时才能围绕房产税建立稳定、有效、固本、治本的房地产市场制度框架呢?这是需要有关方面认真考虑并加以研究的问题。
有一点必须指出,房产税改革步伐必须加快,房产税政策必须尽快推出,这不仅是解决楼市持续低迷的需要,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治久安的要求。因为,固本的政策靴子不落下,房产税政策不推出,楼市调控就会继续带着浓厚的行政色彩来维持,开发商就会继续与政策周旋。一旦行政手段退出,房价又会马上反弹,这是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相反,如果房产税政策的靴子落下,纵然会在限购、限价等行政手段没有退出的情况下形成“空转”,但开发商一定会识时务,选择用降价来维持生存。因为他们知道,即便行政手段退出,在房产税政策下,他们也不会捞到好处,甚至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要加快房产税政策改革步伐,就目前而言,要抓紧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为房产税政策的推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原则上,应在今年上半年实现全国联网。二是对重庆和上海两地房产税政策出台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特别要对两地房产税政策的作用与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在此基础上,抓紧设计新的房产税改革方案,力争在上半年能够扩大试点范围,下半年全面推出。三是在试点过程中,可采取取消限购和不取消限购两种形式,一部分试点城市取消限购,一部分试点城市不取消限购,看一看政策的作用效果到底如何。
总之,楼市调控已经到了需要作出政策和策略调整的关键时刻,一旦房产税政策的靴子落地,相信开发商和购房者都会作出正确的选择,而不是继续进行利益博弈。到时,房地产市场也会不再继续低迷,而步入正常轨道。(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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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