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贪腐发案数据当然利大于弊

2012年01月18日 07:22   来源:红网   郑渝川

  1月16日,广东省人代会广州代表团审议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等报告时,钟课枝代表认为,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每年都上升是很黑暗的一面,要求媒体不能每天报道贪污受贿犯罪的数字,“假如我们看到的都是今天倒了这个市委书记,明天倒了那个市长,你说多悲哀啊!我不想看到这个,我的承受力太差了”。广东省人大代表、代省长朱小丹回应指出,“你不想看到,但不等于不存在”,人民有权监督干部队伍,媒体实事求是披露问题有助于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不应该隐瞒职务犯罪数字等情况。(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从来没有哪个媒体每天都报道贪污受贿数据。这方面数据的公开报道,通常在年初岁末,或者某起贪腐大案查办、判决之后出现。这样做(实事求是披露数据),可以让公众了解到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如广东省代省长朱小丹所言,还能提升公众抵制抗拒腐败的信心。与之同时,也就有助于震慑正在发生或预备状态的腐败。

  当然,干部腐败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发生,的确会让人质疑公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设租寻租等腐败行为造成的负面后果公之于众更是让人痛心,的确可能使部分人产生消极观点。问题就在于,如果不披露上述消息,不仅“不等于不存在”、不等于从未发生,而且还不能切断小道消息流转的渠道——试想,一级一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免职(实则因职务犯罪被查办)而不就免职原因进行解释,必然导致小道消息满天飞,为谣言撒播提供了条件,很可能影响到国家和地方的稳定和谐。

  广东省的钟课枝代表认为此类消息影响到她对幸福、朝气的信心,只希望看到美好的,不希望看到阴暗面,由此提出管控媒体报道的要求。这种认识如果只是她的个人看法,他人即便不赞同也需予以尊重,但被放在一省人代会的场合说出来,就需要明确论定正误。《人民日报》此前曾就广东佛山某人大代表“百姓刁民”论发表文章指出,人大代表应补习政治常识、培养文化自觉,树立正确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样才会少些“雷人雷语”,多些真知灼见。

  广东省朱小丹代省长对钟课枝代表的回应,道出的其实就是一个常识,一席话既让人感到欣慰——一省最高行政领导人对媒体监督等问题的科学正确认识,也着实让人感到遗憾——省级人大代表要在会议上由省长来补习常识,这怎么看都是在浪费公共政治资源。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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